申報不誠信,誤時又誤事

2020年9月9日,樹屏高速公路路政執法大隊在蘭州西收費站進行大件運輸車輛的核查監管過程中,對一輛車證不符的大件運輸車輛進行了處罰。

9月9日凌晨1點左右,甘A80979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在出蘭州西收費站過磅檢測過程中,樹屏高速公路路政執法大隊路政執法人員發現該車的車貨總重(噸)與其已辦有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所列信息不相符,隨後大隊路政執法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對車輛駕駛員進行了處罰,對所運貨物進行卸載,並抄告車籍地相關部門,將車輛違法信息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這是樹屏高速公路路政執法大隊今年查處的第三起類似案件。

今年隨著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取消、高速公路入口稱重勸返政策的實施,樹屏高速公路路政執法大隊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形式對行駛在轄區公路內的大件運輸車輛進行嚴格監管,大隊執法人員不定時在高速公路出入口進行核查監管。經檢查發現車證不符、瞞報數據、未按護送方案採取護送措施的,均視為違法超限運輸,依法進行了處理。

溫馨提示大件運輸承運人:

一、誠實守信走天下,在大件運輸車輛不再進行許可前現場勘驗的情況下,許可部門將按照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在高速公路入口進行稱重檢測核實,車證相符的方可駛入高速公路,請廣大大件運輸承運人如實填報申請數據,因申報數據不實無法進入高速公路的,由申請人自行承擔責任。

二、路政部門經檢查發現車證不符、瞞報數據、未按護送方案採取護送措施的,視為違法超限運輸,依法進行處理,並列入大件運輸許可黑名單,1年內不準申請超限運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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