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劊子手屬於公務員嗎


在影視劇中,總是能看到一些頭上包著頭巾,袒露著大肚子,抱著鬼頭大刀的劊子手形象,那麼,負責行刑的劊子手受朝廷俸祿嗎?


在古代,劊子手屬於公務員嗎

首先看一下“公務員”的含義: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再看劊子手,明顯沒有品級。應該歸屬於“”一類,所謂“吏”就是服務於官員,雖然在衙門裡做事,但還是相當於百姓。吏則“不入流”,由長官自己招聘,因此吏只能算作官府中的“服役人員“

因此,可以看出,劊子手是不屬於公務員序列的,按現在的說法應該算是臨時工。

但是,劊子手也不是想當就可以當的。古代能做劊子手的人大多都是街頭的混混之流,這些比較兇狠的人,不像常人一樣敬重冥冥之中的鬼神,內心很是強大。而且,死刑犯的一切物品都是國庫裡發放的,但是最後都是落在劊子手口袋裡,而且,據說,為了讓死刑犯死的痛快一點,家屬還要送禮,這也是一筆很高的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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