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孩子:“媽媽,我不想做無根的草”

股份制孩子:“媽媽,我不想做無根的草”


小青每天被四下湧動的“婚沒結但孩子已結晶”的浪潮包圍,見證了一年好幾場非婚生子的法上鬧劇“花式收場”。甚至有人告訴小青,要達到男女平權,國家首先應該放開未婚生育。

未婚生育聽上去的確很美,它創造了一個烏托邦:我的人生我做主,非婚自由、各為過客。但小青要負責任地告訴你:即便未婚生育是生之自由天賦人權,也需要完善的配套規則去保障那些在愛裡盲目的非婚兩性,至少目前,小青還看不到這些。

當我們從不想平凡的小孩,成長為必定平凡的大人,打破常規是我們拼盡全力不願意泯然眾人的反抗。曾經踽踽獨行在社會夾縫裡的非婚生育,隨著社會婚戀觀念的變化,以及出於對生命本身的尊重,許多非婚男男女女開始大膽嘗試這一非常規的生育形式,但也因此紛紛陷入了多方的拉鋸消耗戰。


股份制孩子:“媽媽,我不想做無根的草”

01

【這是千千萬萬真實故事之一】

撫養權拉鋸戰-女性疑成免費代孕機器

故事時間:2019年

股份制孩子:“媽媽,我不想做無根的草”

(僅在現有公開材料部分的基礎上進行討論,僅代表個人觀點)

小青給吃瓜網友科普一下魏圓圓案的始末:

北漂女孩魏圓圓,認識了一個經濟條件良好的北京戶口男子,二人未婚生下一子,魏發現男方與多名女性交往,帶著孩子搬出男子的家。能否結婚已破鏡不能重圓,但孩子的撫養問題卻十分棘手,二人遂就孩子撫養權問題對簿公堂。於是就出現瞭如下的判決分析(部分截圖)。

股份制孩子:“媽媽,我不想做無根的草”

而最終的上訴調解結果顯示,法官判決孩子三歲前由魏圓圓撫養,魏圓圓有完全撫養權,男方按月稅後20%收入支付,每月支付4300元撫養費;3-5歲二人按季度分配輪流撫養,費用共同承擔,幼兒園4000元以內雙方各支付一半,超出部分男方負擔;五歲至18歲:孩子由男方撫養,男方有完全撫養權,魏圓圓按一審判決支付3000/月撫養費,還要每月支付額外的幼兒園費用。

網友總結,借腹代孕生子不付錢還要倒貼60萬,這明顯是免費給人代孕了還要支付撫養費的“套路孕”?以後女方沒有房子還敢生孩子嘛?真是不婚不育保平安的活例子!

股份制孩子:“媽媽,我不想做無根的草”

小青說法

當下的法律法規,在子女撫養權歸屬這個問題上,會選擇動用公平規則;然後在對子女的撫養義務上,動用經濟規則。

作為一名家事律師,小青接待過許多撫養權糾紛的當事人。除了少數雙方都不願享有撫養權的當事人,接待過的大部分當事人都是以“即使失去全世界,也絕不會放棄自己孩子”的心情為撫養權之爭而全力以赴的。分析過,安慰過,爭取過,對於當事人和孩子最合適的平衡與配置便是小青的追求。符合孩子成長最大利益的方式,因人而異,但絕對的愛與陪伴是必要且勝過一切的。

從心理學和教育學角度來講,兩相比較之下,除非母親放棄孩子撫養權,或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有家暴、傳染病、吸毒、賣淫或其他嚴重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情況,母親同孩子之間的牽絆及對哺乳期孩子的影響是不言而喻的。

但魏圓圓案顯然讓眾人開始重新審視這一分配規則:

——他說他富有,所以要從她懷中,把孩子奪走。

——然後他說要公平,再來拿走她的錢。

魏圓圓事件引發了巨大關注,因為它涉及婚姻博弈、戶口價值、子女撫養權等不定時炸彈。雖然婚姻之外的兩性關係不被禁止亦不被倡導,但是非婚生子女卻是需要保護的。如何認定哪一方更有利於子女成長,這則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法官有著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可見,非婚生子女的權益和婚生子女的權益一樣受法律保護,不因父母缺乏合法的婚姻基礎而否定非婚生子女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是可以由生父母協商決定的,協商無果,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請求法院判定。法院判定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是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

但“有利成長環境”顯而難見,簡單判而了之,恐怕難以息事寧人。在兼顧孩子身心健康的同時,真正消除當事人的心結,才能讓判決結果落地執行。

02

【關於非婚生育,帶來的傷痕總是形形色色】

◇1. 奢求暴富,陷入不法分子不不婚生育“代孕”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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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放程度較高的現代化城市,很多中介公司為了謀利,和人才輸入公司、酒店、醫院相互勾結,致使一些女孩子淪陷入了不法分子不婚生子“代孕”的陷阱裡,而不婚生子一旦發生糾紛,女方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部分女孩奢求一夜暴富,但面對誘惑,還請擦亮眼睛。

◇2. 輕信愛情非婚生育,代兒告父遺棄終不得,未婚媽媽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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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流產,受盡折磨;遭遺棄,流落他鄉;討清白,歷經屈辱;代兒徵父,難遂人願;陷入絕境,怒告無情郎。全國首例未婚媽媽代兒告父遺棄罪一案中,未婚媽媽胡曉雨用藏毒藥的愛情告誡了未婚男女,偷食禁果還需謹慎。

◇3. 下水道棄嬰,僅屬於未婚媽媽的罪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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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背離了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衝擊了正常的人口管理秩序,並由此引發了一系列道德與社會等問題,應當得到關注與治理。未婚生育,情感雙向,原因混雜。但更多情況下,未婚媽媽並非原罪,只將處罰刑鞭打在未婚媽媽身上,將有失公允。

4. 未婚生育或為榮耀的“酷”行,是賭氣不服,宣揚女性獨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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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女性渴望以未婚生育宣告自我獨立反抗舊式生育,但卻從側面掉入了女性人生的完整,需要後代去證明的“子富時代”思維。有些年輕時的酷,年長了便容易變成殘酷。

5.借腹生子遊戲裡,富豪和明星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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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為理智非婚生育加話題#】

年輕時以為一切都來得輕易,一切都可以因為愛情,以為生個孩子就能得到愛,可是所有的命運饋贈之禮,暗中都標好了價格。從怦然心動到相濡以沫,從激情四射到柴米油鹽,多少人始於心房門口,卻止步於民政門口。

若放開非婚生育,相當於籤給了未婚兩性一張空頭支票,雙方對彼此的承諾永遠有退路,對彼此的結晶始終隨心所欲。兩人承受著生理上的“危險”,就像走過了一場不告訴父母不相互擔責不分割財產的“生孩鬧劇”。

2001之前,無論男女雙方有沒有依規領取結婚證,只要其對外以夫妻相稱,共同居住,並存在一定的財務混同,尤其是有共同的孩子,那就足夠被認定為夫妻。但2001年對《婚姻法》進行的修訂,取消了對“事實婚姻”的認定,該修訂體現了在有效婚姻關係認定上的國家強制力。因此現下對非婚生育的認可看似是對行為的認可,實則卻是不合時宜的懸在雙方利益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攤大餅”+“攜精搶劫”=“套路孕”+“股份制子女”,在雙方無果關係中誕生的孩子是最為無辜的,每一個決定做“父親”或“母親”的人都應該深思熟慮,生而不養,不僅是對孩子的致命傷害,更有觸犯法律的風險。

心理輔導工作人員致力於幫助未婚、單親媽媽以及她們的孩子,解決父愛或母愛缺失情況下的兒童教育問題,盡最大可能防止孩子成為問題少年。雖然小青對居委會工作群體充滿敬意,但單親環境中孩子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疏通與輔導門檻絕不是任意一個居委會大媽能夠從容居上的。

人們享有和行使生育權的正當與合法需求,不鼓勵非婚生育卻也不代表非婚者的生育權應當被剝奪。未婚婦女的生育權仍應當被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願獨立撫養小孩的女性仍應當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權利和福利。目前我國尚沒有明確的制度與法律法規保障“未婚媽媽”的權益,《婦女權益保護法》是少數維護未婚媽媽權益可參考的依據之一,小青表示革命尚需努力。

生育權到底歸誰?歸子宮?還是歸男人?歸婚姻?歸政策?中國法律保護婦女的生育權,生育權的主體不區分已婚或未婚。然而一些地方法規、部門規章卻對未婚女性行使生育權作出各類懲罰或限制的規定。

比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46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子女,要按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計算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該類出臺的未婚女性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規定,初衷是為了打擊未婚生育現象,但實際上也無異於在未婚媽媽的脖子上架了一把刀,不難避免未婚懷胎的女性為了逃避鉅額的社會撫養費或者承擔不起社會撫養費而選擇墮胎甚至是棄嬰、殺嬰。小青對此種規定的精神以及條款設計暫持懷疑態度。

04

【杜絕黑戶!非婚生子如何上戶口】

◇1.未婚生子在法律上叫做非婚生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內所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視。

◇2.黑戶,意味著孩子的未來將充滿坎坷。未婚生子孩子是可以上戶口的,但是部分地區規定,由於未婚生子違反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需要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你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或者是孩子出生地的縣一級人民政府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

◇3.最後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的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構申請登記(上戶口)。如果想讓孩子跟著母親的戶口,則可以直接拿著出生證明去母親戶籍所在地的戶籍管理部門辦理戶口登記;如果想讓孩子跟著父親的戶口,有些地區則需要提供親子鑑定的證明。

05

米蘭昆德拉曾說過:“負擔越重,我們的身體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實在。相反,當負擔完全缺失,人就變得比空氣還輕,就會飄起來,就會遠離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變成一個半真的存在,其運動也就變得自由而沒有意義。”

人生就是由慾望和愛組成的,慾望輕盈,愛卻沉重。沒有負擔的人生輕盈,有負擔的人生沉重。生育自由,但且行且慎思。關於非婚生育,在當下金本位的婚姻制度框架下,小青覺得,是女性的出口之一,但絕不是出路。


股份制孩子:“媽媽,我不想做無根的草”

《 彷彿 》

泰戈爾

我不記得我的母親

只是在遊戲中間

有時彷彿有一段歌調

在我玩具上回旋

是她在晃動我的搖籃

所哼的那些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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