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檢察機關2020年1

崇左市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全國檢察長會議和全區政法工作會議、全區檢察長會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總體要求,加大“檢察業務數據”公佈力度,為人民群眾瞭解檢察工作提供基礎平臺,以業務數據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推進檢察業務工作創新發展。

一、 主動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一)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全市檢察機關共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2件32人,毒品類案件25件55人;侵犯財產類案件65件106人。

(二)持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市檢察機關起訴涉黑惡犯罪案件2件10人。其中起訴欺行霸市類黑惡犯罪1件1人;起訴強買強賣,收取保護費類黑惡犯罪1件9人。

(三)全力服務保障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涉及疫情防控犯罪案件6件,批准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5件5人,提出繼續偵查取證建議4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起訴3件3人,法院均已作有罪判決;立查涉疫情公益訴訟案件4件。

(四)服務保障打好“三大攻堅戰”。全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嫌金融詐騙類犯罪2件2人,起訴1件1人;共批准逮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4件5人,起訴15件17人。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案件8件。

(五)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全市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批准逮捕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案16件36人,起訴34件63人。共批捕涉嫌影響非公經濟發展案件1件3人,起訴影響非公經濟發展案件2件2人。

(六)精準服務和保障民生。全市檢察機關對於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犯罪,批捕2人,起訴6人;對於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犯罪,起訴3人;對於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犯罪,起訴3人;對於強姦、強制猥褻、侮辱等侵害婦女人身權益犯罪,批捕6人,起訴17人。

二、 “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充分協調發展

(一)刑事檢察業務總體平穩發展。全市檢察機關積極受理各類犯罪案件,經審查,共批准和決定逮捕226人;不批捕和不予決定逮捕78人,不捕率為25.66%。

受理審查起訴各類犯罪639人,經審查,決定起訴467人,同比上升42.8%;決定不起訴16人,不起訴率為3.31%。檢察機關起訴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決458人,沒有無罪判決案件。

對普通犯罪【見註釋1】,共批准逮捕140人,不批准逮捕54人,同比下降47.06%,不捕率為27.84%;提起公訴301人,同比上升60.96%;不起訴12人,不起訴率為3.83%。

對重大犯罪【見註釋2】,共批准逮捕47人,不批准逮捕8人,同比下降55.56%,不批捕率為14.55%;提起公訴97人,同比上升59.02%;不起訴4人,不起訴率為3.96%。

對職務犯罪案件【見註釋3】,共批准逮捕3人,同比上升200%;提起公訴6人,同比上升50%。

對經濟犯罪【見註釋4】,共批准逮捕36人,不批准逮捕16人,不批捕率為30.77%;提起公訴63人,同比下降16%;不起訴1人,不起訴率為1.56%。

對未成年人犯罪【見註釋5】,共批准逮捕9人;提起公訴29人,不起訴2人,不起訴率為6.45%。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訴27人(含去年積存3人)。

對刑事執行活動進行監督,其中,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立案10人,提出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建議8人,被採納8人,採納率為100%;書面監督糾正刑事執行活動違法7件,書面監督糾正監外執行不當2人。

(二)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訴訟監督案件24件,同比上升50%;辦結民事裁判結果監督案件5件,其中4件做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1件終結審查。

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4件,同比上升300%,已獲法院採納1件;對民事執行活動監督,提出檢察建議15件,同比上升1400%;已獲法院採納11件,同比上升450%。

全市檢察機關共受理行政檢察案件5件。其中受理非訴行政執行監督案件2件,社會治理檢察建議案件3件。提出檢察建議4件,其中非訴行政執行監督檢察建議2件,社會治理檢察建議2件,到期獲採納2件。

(三)公益訴訟檢察業務不斷推進。全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立案61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立案60件,民事公益訴訟1件。啟動訴前程序47件,其中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9件,通過磋商完成28件。啟動訴前程序的案件中,生態環境領域17件,佔36.17%;食品安全領域12件,佔25.53%;國有財產保護領域2件,佔4.26%;資源保護領域1件,佔2.13%;藥品安全領域1件,佔2.13%;其他領域14件,佔29.79%。

(四)抓好控告申訴檢察業務,用心司法為民辦實事。全市檢察機關共收到群眾來信來訪62件,回覆率100%,採用“電話答覆·短信答覆+書面答覆”便民服務新模式,細化了回覆內容,提高回覆質效,推行群眾“最多訪一次”便民服務、收案“容缺受理”機制。

三、 院領導帶頭辦案情況

全市檢察機關入額院領導共辦理案件171件,其中檢察長辦理17件,佔9.94%;副檢察長、檢委會專職委員及其他院領導辦理154件,佔90.06%。所辦案件涵蓋偵監、公訴、民行、公益訴訟、刑事申訴等主要檢察業務。

四、 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情況

全市檢察機關檢察長及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共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8人次。檢察長列席1人次,佔列席總人次的12.5%;受檢察長委託的副檢察長列席7人次,佔列席總人次的87.5%。

註釋1:本通報部分內容中的普通犯罪,是指公安機關移送的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第十章軍人違反職責罪所涉罪名(除去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和毒品類犯罪)

註釋2:本通報部分內容中的重大犯罪,是指公安機關移送的刑法分則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所涉罪名,第六章第七節有關毒品犯罪所涉罪名及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

註釋3:本通報部分內容中的職務犯罪,是指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偵查的有關犯罪。同比數據,如未作出限定,則指與去年同期辦理的刑法分則第八張貪汙賄賂罪、第九章瀆職罪數量的比較。

註釋4:本通報部分內容中的經濟犯罪,是指公安機關移送的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所涉罪名。

註釋5:本通報部分內容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公安機關移送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

崇左市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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