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重疾險非彼重疾險,重疾險你都買對了嗎?

常常有朋友說,自己已經買了重疾險了,一問,是買了30元的深圳政府重疾險,今天我就來給大家聊聊深圳政府重疾險和商業重疾險各能解決什麼問題。

我們先來講政府重疾險:

應該說,深圳政府重疾險是深圳市政府給予深圳社保參保人員的一個重大福利,它的參保方式是:

(一) 醫療保險一檔且個人賬戶餘額在上年平均工資5%以上的參保人:

保險費直接在個人賬戶中劃扣。

(二) 醫療保險一檔且個人賬戶餘額在上年平均工資5%以下的,以及醫療保險二檔、三檔參保人:

本人自行購買:一般每年6月份會放開購買,到時可關注各大媒體。

(三) 本市戶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非從業居民、孤兒、優撫對象及重度殘疾居民:

保險費統一由民政部門和殘聯支付。

那這個重疾保險保什麼呢:

(一)在保障期間,發生住院醫療費用,屬於社保目錄範圍內、且應由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計超過1萬元的,超出部分由保險公司支付70%;

(二)在保障期間,若參保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下表內藥品所發生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70%,支付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

(下表摘自深圳市醫療保障局網站)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藥品目錄

此重疾險非彼重疾險,重疾險你都買對了嗎?

由上述可以看出來,政府重疾險可以解決

1、 住院期間超高的醫療費用,免賠額1萬,1萬以上可以報銷70%,但注意一點,是報銷社保內目錄,這裡不含社保外治療項目:如ICU、ECMO等,不含大部分進口藥品、進口器材

2、 上述13種進口藥可報70%,上限是15萬。

相信有看過我前一篇文章《有了社保為什麼還需要商業險?》的朋友都知道,主流的進口藥品價格都很貴,特別是癌症用藥,15萬的確能幫到很多,但仍然會有缺口。

看到這裡,相信朋友們也清楚了,政府重疾險實際上應該歸類為醫療險,解決的醫療費用報銷問題,它並不是通常意義上講的重大疾病險。

那我們再來看看通常意義上的重大疾病險究竟指什麼:

我們先從重疾險的發明說起:

重疾險的發明者是南非一位著名的心臟外科醫生——Dr Marius Barnard 巴納德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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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救治過很多病人,但病人出院後,由於生活拮据,還要養活家庭,不得不天天工作,缺乏足夠的康復與休養,導致很多人不斷復發而死亡。

巴納德博士深刻地意識到:醫生能挽救一個人的生理生命,卻挽救不了一個家庭的經濟生命。

於是他說服南非的保險公司,在1983年推出一種新型保險,讓人在罹患重疾時,可以拿到一筆錢,用於出院後的康復費用和家庭開支(也即收入損失),這是一種關注病人生存質量的保險。由此有了重疾險在全世界的普及!

一般來講,重疾險是給付型的,按投保的保額給付,例如投保了50萬,符合理賠條件則一次性賠付50萬。不需要憑發票報銷,不看在醫院花了多少錢,而是憑醫院的病理報告(比如癌症)、手術記錄(比如冠狀動脈搭橋術、器官移植術等)等來獲得賠償。

因此重疾險和醫療險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起到的作用也是完全不同,醫療險解決住院費用報銷問題,而重疾險主要解決康復費用和收入損失問題。

醫學上通常有“五年生存率”的說法,五年後患者如果還生存,那他的存活率就同常人一樣了,良好的康復境況,費用支出一般是治療費的3-5倍,而且在這五年裡:

1、 可能會無法正常工作,沒有收入;或者能工作,但工作強度卻不能太大。

2、 而康復費、護理費、家庭開銷卻會花去我們大部分積蓄。

3、 五年後可能因為年齡、心理、知識落伍,收入比生病前低,甚至完全找不到工作。

由此看出,如果有重疾險賠付,患者是不是更容易挺過五年?

社保只是一杯水,而發生重大疾病時卻需要一缸水,怎麼辦?

應該說:保險是家庭的必需品,根據不同年齡階段、不同收入水平,所需要的保障也有不同,幫助客戶合理規劃高效能的保障方案,是一項專業技能,也是保險客戶經理的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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