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很重,輕症不輕:為什麼說重疾險不是非買終身不可?

重疾很重,輕症不輕:為什麼說重疾險不是非買終身不可?

最近,給一個預算有限的朋友,挑選了一款只保到70歲的重疾險,保額50萬。

有人反駁說:你怎麼這麼不專業!重疾險只買到70週歲,不選終身?

那麼問題來了,定期50萬,終身20-30萬。

小希為什麼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定期50萬?

因為重疾很重,真的很重。

50萬尚且不夠,又怎麼會考慮更低保額呢?

重疾險保額可覆蓋:重疾治療花費+康復護理費用+覆蓋至少5年收入

PS. 50萬可以說是底線,除非是小城市收入低且未來提升有限,可降低到30萬,否則小希是真的不願意降低重疾保額。

重疾險,咱們老百姓又喜歡叫“大病險”。但是,你真的知道什麼是“大病”嗎?

其實在2007年8月以前,中國各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產品,對於“重疾”有著各自的定義和苛刻的條款,導致客戶與保險公司的糾紛頻發。

於是,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行業協會統一定義了25種重疾。

重疾很重,輕症不輕:為什麼說重疾險不是非買終身不可?

這25種重大疾病基本已經涵蓋了多數的高發重疾。而其中有6種,可謂是核心重疾。

根據保監會發布的《中國人身保險業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2006-2010)編制報告》(簡稱為《發生率表》)可以發現,這6種常見重疾的發生率在較多年齡段的重大疾病發生率中佔比為60%-90%,最高的佔比達94.5%。

這6種核心重大疾病分別為:

1. 惡性腫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腦中風後遺症

4.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5.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6.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通常,保險公司推出的重疾險產品,保障的疾病種類有數十種甚至上百種,不同產品之間有所差異,但一般都會包含有這統一的25種重大疾病。

因此,在重症的種類上,不必過分擔心保險公司會給我們挖坑,更不必盲目追求病種的數量。

不少人看完這些疾病之後,驚呼:這哪裡是大病險?分明是絕症險!

這25種疾病一眼望去:

“癌症”——高致死率,聞之色變

“器官移植”——簡直是第二次生命

“尿毒症”——似乎比癌症還可怕,拖垮了無數家庭

“多個肢體缺失”“雙目失明”“雙耳失聰”——重大殘疾帶來的人生灰暗感

有些病本來聽著還好,如阿爾茲海默症(俗稱老年痴呆),結果統統加上了“嚴重”的定語。

看完這些,您還覺得重疾險保額50萬誇張嗎?您還覺得20-30萬的終身型仍然是最優選擇嗎?

您可以理解,為什麼小希寧選50萬定期、不選20萬終身的理由嗎?

50萬還嫌少,100萬都不嫌多。

重疾險的中輕症責任

有了解重疾險的朋友看到這裡,可能會想到,很多重疾險,不是還保障中症、輕症嗎?

那是不是意味著,不用這樣的“絕症”,重疾險也可以保障呢?

那,我們看一下,重疾險產品的輕症,一般有哪些?

由於中輕症疾病種類,並不像重疾一樣統一規定,因而各產品可能會有不同。

針對上述“6種核心疾病”的輕症責任不可或缺,有遺漏的產品,小希會直接放棄它!

重疾很重,輕症不輕:為什麼說重疾險不是非買終身不可?

某重疾險的輕症種類

從這款產品的輕症種類看,經常能看到“早期”“輕微”“輕度”這樣的字眼,

在小希看來,雖然輕症也挺“嚇人”,但至少不像重症,一眼看去,“死亡壓力”撲面而來。

其實,除了大家理解的——中輕症是對應重症的早期、輕度狀態,

比如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對應重症是,惡性腫瘤

比如輕微腦中風後遺症,對應重症是,腦中風後遺症。

還有以下這種,

重疾很重,輕症不輕:為什麼說重疾險不是非買終身不可?

惡性腫瘤

比如重症裡的“惡性腫瘤”,包括原位癌、皮膚癌在內有6種情況的惡性腫瘤,不在重症責任內。

而輕症責任裡的“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包含了原位癌在內的5種情況。雖然不屬於重症,但是被納入了輕症(意味著能賠,只是不按重症理賠,而是按輕症)

重疾很重,輕症不輕:為什麼說重疾險不是非買終身不可?

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

有朋友看到這裡,可能就非常不痛快了:保險公司怎麼這麼“奸詐”!我怎麼知道原位癌不算重症呢!你只按輕症賠付,不夠我治病怎麼辦?

這個請大家理性看待,像原位癌,其實不算是癌,因為癌症的定義中其實有一條:不受控制的進行增長和擴散,這也正是癌症的可怕之處,而原位癌並不具有這個特徵。並且原位癌的治療費用比較低,一般來說,最高不過幾萬。同時,治癒率也比較高,恢復也比較好,對生活工作的影響,也都比較小。

而重疾險保障的重症,是那些確實花費巨大、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的,一旦患病,治療費用昂貴,不光本人,甚至家庭的收入都會受到重大影響。

因此,對於重症疾病的責任免除,很多都是遵循這個原則。有些病不是不賠,而是可能按輕中症賠(具體看產品)。

有例外嗎?有,甲狀腺癌。因此小希認為,把甲狀腺癌踢出重症的隊伍,只是時間問題。

多嘮叨一點,買保險就是買保障,沒必要把保險妖魔化,覺得這些重症條款都是保險公司為了拒賠設計的——沒有哪個保險公司是靠拒賠賺錢的。

更重要的是,保險不是慈善,更不是獲利的渠道。重疾險的賠付,是對生命和生活的保障,要杜絕的就是趨利的誘導。

如果真的感覺重疾險條款嚴苛,問題也主要出現中輕症上,因為這是沒有統一標準的東西,也是需要我們自己看清的東西。小希給大家分析過的產品中,如果在中輕症責任上有坑,一定是會提醒大家的,不必擔心。謹慎的小夥伴,也可以在購買心儀的產品之前,網上搜一下產品名稱,多看看很多專業人士的測評分析,實在拿不準的也歡迎找小希詢問。

說了這麼多,大家對重疾險保障的是什麼樣的疾病,一定心裡有數了。

50萬保額多不多?20萬保額夠不夠?相信也都有了自己的判斷。

如果你瞭解這些疾病,只是為了瞭解重疾保額的高低選擇,那麼看到這裡就夠了。

如果還希望更詳細的看保險條款、看疾病具體的理賠要求,那麼可以和小希繼續往下。

保險合同裡的疾病定義

我們在購買重疾險之前,要知道,

我們所說的重大疾病,在保險合同中也會有確定的含義,不僅包括部分一般意義上的重大疾病,還包括某些重大手術。

並且,合同中所指的重大疾病,可能與臨床醫學所指的重大疾病,在概念和範圍上有所不同,也會在保險合同的疾病定義中詳細列明。

  • 比如“嚴重”,具體到什麼程度才叫“嚴重”?

——可能需滿足: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1)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

(2)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3)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4)如廁: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

(5)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 比如“腦中風後遺症”,後遺症有輕有重,重疾險定義的程度是“導致神經系統永久性的功能障礙”,在疾病確診180日後,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這裡不但有程度的明確要求,還有時間180天的限制,比如腦中風搶救之後,並不能立刻確診理賠,需180天后滿足上述條件。

肢體機能完全喪失,指肢體的三大關節中的兩大關節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肢體是指包括肩關節的整個上 肢或包括髖關節的整個下肢。

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指無法發出四種語音(包括口唇音、齒舌音、口蓋 音和喉頭音)中的任何三種、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症。

咀嚼吞嚥能力完全喪失,指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嚥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嚥的狀態。

最後,帶大家看一下25種重大疾病的具體釋義。

小希這裡只為大家準備25種重大疾病的具體釋義,因為每個產品包含的疾病種類都有不同,大家如果還希望瞭解其他的疾病定義,可以拿出自家的重疾險合同,在目錄部分,找到“疾病定義”“疾病釋義”這樣的描述。

重疾很重,輕症不輕:為什麼說重疾險不是非買終身不可?

以下是25種重大疾病的具體釋義:

重疾很重,輕症不輕:為什麼說重疾險不是非買終身不可?

25種重大疾病的具體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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