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數據趨勢系列報道二: 數據治理的核心是數據合規

2020大數據趨勢系列報道二: 數據治理的核心是數據合規

近幾年,隨著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不斷髮展,數據種類日益增多,數據規模急劇增長。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保障數據信息安全成為未來大數據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信通院《大數據白皮書(2019)》數據顯示,我國數據合規要求將日趨嚴格。

數據相關法律監管日趨嚴格規範

與全球不斷收緊的數據合規政策相類似,我國在數據法律監管方面也日趨嚴格規範。當前我國大數據方面的立法呈現出以個人信息保護為核心。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明確將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列入當年立法工作。

2020大數據趨勢系列報道二: 數據治理的核心是數據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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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數據合規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

數字經濟時代,數據體量和維度不斷增大,在“智能+”的產業數字化轉型中,安全合規是重中之重。國內企業目前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的商業邏輯和慣例,不僅與國際保護個人信息權的趨勢相反而行,也有很多做法違反國內網絡和信息安全的法律規定,主要表現在:收集無罪論、無限挖掘所謂個人數據價值以及儲存、銷燬無內控。數據處理、使用的不規範也將成為中國企業走向海外市場的短板。因此,加快、加強數據相關法律監管的標準化文件的出臺,顯得尤為重要。

數據安全標準規範體系不斷完善

相對於法律法規和針對於數據安全技術的標準,在大數據安全保護中,標準和規範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一系列聚焦數據安全的國家標準近年來陸續發佈。包括《大數據服務安全能力要求》、《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數據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 《數據交易服務安全要求》等,這些標準對於我國數據安全領域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2019年6月4日至5日,由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主辦,大數據技術標準推進委員會承辦的2019大數據產業峰會上,公佈了由東湖大數據與華為、北京郵電大學、數秦科技、飛利信等機構共同推進制訂可信數據服務系列標準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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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數據服務》系列規範將個人信息保護推廣到企業數據綜合合規。標準針對數據供方和數據流通平臺的不同角色身份,從管理流程和管理內容等方面對企業數據合規提出了推薦性建議。

可以預見,為應對商業發展需求,企業將從被動應對監管逐步轉變為主動開展數據合規管理,啟動數據資產管理戰略,全盤化、體系化、科學化展開內部數據合規管理體系及外化合規成果建設工作。

數據安全技術助力大數據合規要求落地

隨著公眾數據安全意識的提升和技術本身的不斷進步完善,數據安全技術將逐漸呈現出規範化、標準化的趨勢,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相關產品技術標準制定,應用符合相應技術標準的數據安全技術產品,未來,保證對於敏感數據和個人隱私數據的使用合法合規,將成為未來大數據產業合規落地的一大趨勢。


從數據生命週期的角度區分,數據安全技術包括:

◎ 作用於數據採集階段的敏感數據鑑別發現、數據分類分級標籤、數據質量監控;

◎ 作用於數據存儲階段的數據加密、數據備份容災;

◎ 作用於數據處理階段的數據脫敏、安全多方計算、聯邦學習;

◎ 作用於數據刪除階段的數據全副本銷燬;

◎ 作用於整個數據生命週期的用戶角色權限管理、數據傳輸校驗與加密、數據活動監控審計等等。


當前我國數據安全法律法規重點關注個人信息的保護,大數據行業整體合規也必然將以此作為核心。而在目前的數據安全技術中有為數不少的技術手段瞄準了敏感數據在處理使用中的防護,例如

數據脫敏、安全多方計算、聯邦學習等等,這也是當前最主流、最有利於大數據安全合規落地的數據安全保護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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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隱私數據保護技術對比

東湖大數據通過可信數據服務標準和融合數據流通平臺的構建,正結合行業的先進經驗,建立數據融合流通服務體系,以技術賦能產業,推動數據應用的合規發展。同時,在加大區塊鏈研發投入的基礎之上,引入安全多方計算技術解決數據場景應用的可用不可見,形成了

“基於區塊鏈確權的數據融合流通結算系統”、“基於大數據分析和可信計算的隱私保護系統”等一系列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能力。

大數據與 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融合發展日益緊密。特別是區塊鏈技術,一方面區塊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數據確權難、數據孤島嚴重、數壟斷等“先天病”,另一方面隱私計算技術等大數據技術也反過來促進了區塊鏈技術的完善。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共同作用下,我國的數字經濟正向著更加互信、共享、均衡的方向發展,數據的“生產關係”正在進一步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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