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拒不返还 法官劝导化解纠纷

不当得利拒不返还  法官劝导化解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经法官多次劝说疏导,被告主动将不当得利的金额全部返还原告,原告也即刻撤诉,为该案画上完美句号。

据了解,原告姚某与被告王某曾是雇佣关系,由于姚某手机银行转账疏忽,将5500元转至已离职的王某名下,姚某第一时间联系王某,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还钱,甚至拉黑了姚某联系电话,姚某无奈到法院起诉。该案中,原告姚某通过网络转账不慎操作,导致已离职的被告王某多收到5500元,故被告王某多收取的5500元没有合法根据,应认定为不当得利。法官认为,公民的合法财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故原告请求被告返还5500元,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从原告姚某处得知,被告王某喜欢“耍无赖”,且除了一个注销了的电话号码外,无任何能联系到他的途径。法院干警通过各种方式,终于联系上了王某的家人,取得了被告新的联系方式,并将应诉材料寄往王某家中。期间,法官多次给被告王某打电话,向其说明其不当得利不返还的危害,与他聊案件、摆事实、讲法律,耐心劝说疏导,告知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王某的态度由对立抵触,到自责懊悔,最终答应向姚某返还不当得利款项。

王某很快主动联系姚某并将这笔钱归还了姚某,原告姚某在收到案款后高兴的给干警打来电话表示要撤诉,并对法官表示感谢,称赞法院在疫情期间的工作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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