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設局“仙人跳”斂財,孟津法院多方助力將一罪犯收監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曉波 通訊員 石超凡

4月23日下午,孟津縣人民法院經多方協調成功對一名暫予監外執行期滿犯搶劫罪的孫某予以收監執行。

女子處於哺乳期,暫予監外執行

2017年5月孫某夥同李某、王某,三次以“仙人跳”的方式,非法獲取錢財,即孫某用陌陌軟件約男子開房,然後將開房位置發給同夥,同夥以捉姦方式到賓館對受害人進行毆打併索要錢財,導致受害人輕微傷,共搶劫財產17000餘元。

2017年12月26日,孟津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孫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該院判決後,孫某提起上訴,經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予以維持。

因判決生效時孫某正值哺乳期,故其先後三次向孟津法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2020年4月21日,罪犯孫某的暫予監外執行期限屆滿,依照法律規定孫某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定理由消失,應當對其收監。

凝聚多方合力,成功將其收監

疫情期間,收監執行程序尤為嚴謹。綜合審判庭庭長臧夢華積極將相關情況上報院領導和中院審監庭,聽取指導意見。經多部門多方研究、討論,形成了孫某收監執行的初步方案。同時為了確保疫情期間收押人員身體健康、且無感染疫情風險,4月21日上午,臧庭長將罪犯孫某通知到庭,並安排助理協同法警隊到孟津中醫院進行身體檢查,確認罪犯孫某無懷孕、身體健康的情況後,於當日中午12點半親自帶領法警隊前往鄭州,對罪犯孫某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算檢測。

拿到檢測結果後,於22日下午成功將孫某送往洛陽市看守所進行收監,此次收監執行工作圓滿結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