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改!人社部剛剛重磅通知!

近日,《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條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社保又將迎來3大新變化。哪些證明將不用再提供?跨地區就業後,手續辦理如何優化?哪些行為將列入“黑名單”?…

最新文件公佈,事關所有人

社保將迎來3大新變化!

社保,大改!人社部剛剛重磅通知!

近日,人社部就《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文件一經發布就立刻躥上熱搜排行榜!

社保,大改!人社部剛剛重磅通知!

1、這些證明將不用再提供!

社保,大改!人社部剛剛重磅通知!

根據徵求意見稿,社會保險經辦需要提供的證明事項將大幅減少。

人社部表示,全面清理社會保險領域各類證明事項,把絕大部分現在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證明事項,明確規定不得要求提供,並改為通過數據比對、信息共享等方式獲取。

徵求意見稿第26條提出:

個人或其所在單位申請領取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時,按照規定需要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工傷認定結論、就業失業登記等信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獲取,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

人社部最新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基本養老、失業、工傷參保人數分別為9.3億人、1.94億人、2.35億人。這一變化將惠及數億人。


社保,大改!人社部剛剛重磅通知!

2、社保轉移接續將更簡便!

社保,大改!人社部剛剛重磅通知!

長期以來,流動就業人員跨地區就業後,社保轉移接續的手續往往比較繁瑣,費時費力,成為群眾反映突出的一大難點痛點。

為了解決這一難題,徵求意見稿優化了相關辦事流程,社保轉移接續將更加簡便,個人來回奔波跑腿的麻煩有望大大減少。

根據徵求意見稿第14條規定:

個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其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進行封存,個人賬戶按規定計息。

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通過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轉移接續平臺,查驗其在不同參保地的繳費情況,審查其繳費年限,並歸集相應養老保險基金後,按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3、這些行為將列入“黑名單”

社保,大改!人社部剛剛重磅通知!

徵求意見稿提出,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制定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制度。

納入“黑名單”,將受到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失信聯合懲戒。

至於有哪些懲戒措施,根據人社部此前發佈的《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納入“黑名單”的人,將在政府採購、交通出行、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被予以限制。

總結:大幅減少證明事項,解決難點痛點,制定“黑名單”制度,未來社保將迎來一系列新的變化,惠及你我的生活。

小編會繼續留意社保最新動態,給大家帶來最新的社保資訊!

社保,大改!人社部剛剛重磅通知!

隨著新社保實施的時間越來越近,關於社保繳納的問題諮詢也越來越多,接下來小編和大家分享一下關於社保繳納的5點提醒!

新社保實施在即

5個善意提醒讓您遠離社保“黑名單”!

為推進社會保險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合法權益,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社部發布了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再一次引發有關社保的熱議!

今天小編給大家送上有關社保繳納的5個善意提醒!快來看看吧!

提醒1: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聲明是無效的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法定義務。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不能隨意處分這項權利義務。

勞動者自願與用人單位簽訂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的協議本身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無效的。

作為無效協議,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都沒有法律約束力,公司仍然應當承擔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提醒2:員工不想繳納社保是不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所以,對用人單位而言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是無法規避的。所以只要你與正規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單位就必須為你繳納社保,當然伴隨著你也要根據規定繳納社保。

提醒3:企業不能放棄給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

雖然員工自願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員工要求企業補繳,企業必須100%補繳員工的社保。

而且未繳納社保期間,發生工傷等意外情況,企業逃不掉責任,不管是不是員工自願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提醒4:單位不跟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維權要求雙倍工資。

未簽定勞動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資的情形有兩種,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是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提醒5:公司不給你繳納社保,你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訟方式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無論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還是勞動關係解除之後,勞動者都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立案或到當地社保中心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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