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你為毒犯辯護……

2019年的某一個早晨,她拿到了兒子的二審判決書。

她用雙手捧著那份判決書,她那雙瘦小且長滿老繭的雙手不停地在顫抖,她那滾燙的熱淚猶如泉湧,瞬間模糊了她的視線,淹沒了她的臉頰,那晶瑩的淚珠不停地滴落在判決書上,把判決書硬生生地砸出許多個深淺不一的坑……

突然間,她迅速抬起左手用衣袖把眼淚擦乾,然後把判決書從頭到尾細細看了一個遍。在看判決書時,她那乾裂的嘴唇一會兒張開,一會兒緊閉,彷彿想要說什麼,但並沒有發出任何聲音。那一刻,很安靜,能清楚地聽到她的呼吸聲,那呼吸聲由急促慢慢變得平緩。

請你為毒犯辯護……

看完,她抽泣著對A律師說:“A律師,謝謝您,兒子被判無期徒刑的時候,我想這輩子都不可能見著兒子出來了,現在改判為十幾年的有期徒刑,這下我有盼頭了,我這把老骨頭一定還能和兒子團聚,謝謝您A律師…… ”

A律師的眼眶早已溼潤,他連忙點頭示意並回答道:“會的,會的,一定會的,希望他能在裡面好好改造,爭取早日迴歸社會重新做人。 ”

這位老婦人的兒子牛某因為涉嫌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製造毒品罪,被偵查機關立案偵查,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從而被一審法院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該涉毒案件還有兩名同案犯,其中一名被一審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另外一名被判處有期處刑十幾年 。

請你為毒犯辯護……

牛某從2018年上旬被判無期徒刑,到2019年初被改判為有期徒刑,時間間隔不到一年,所以,這正義來得並不算遲。對於其他兩名同案犯而言,也是一樣的 。

讓時光倒流回到2018年……

記得,那是2018年的某一個早晨。

A律師接到一個電話,電話那頭沒有說出任何一句話,聽到的只有一個老婦人的哭聲。A律師心裡一驚,心想這位老婦人肯定是遇到天大的事了,不然不會哭得如此撕心裂肺,難道是她的親人遭遇車禍?難道是被不肖子孫拋棄?

問您遇到什麼事了?有什麼我可以幫助您的嗎?”

請你為毒犯辯護……


“請您一定要幫幫我,我就這麼一個兒子啊!”電話那頭終於說話了。

A律師:“您兒子遇到什麼事情了?”

老婦人:“我兒子剛剛被中院判了無期徒刑了,這讓我這把老骨頭怎麼活呀!”

A律師:“是什麼原因被判刑的?”

老婦人:“我兒子因為毒品被判刑的!”

A律師:“您拿到判決書了嗎?”

老婦人:“我沒有拿到,案件是昨天當庭宣判了!律師,請您打官司您有把握嗎?”

A律師:“很抱歉地告訴您,我現在手上沒有任何案件資料,我無法做出判斷。如果您信任我,委託我,那麼我接受委託後就馬上去閱卷、會見,然後提起上訴,我會盡職盡責進行辯護工作。”

老婦人:“好的,我現在就到您那!”

上午,A律師與老婦人辦理完辯護委託手續。下午,A律師去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確認牛某的上訴和委託意向,並且詢問案件相關情況。

請你為毒犯辯護……


第二天,A律師到中級人民法院查閱完所有案卷材料,案卷一共有十幾冊,還有相關視頻資料,回到律所後A律師就一直在打印案卷、看案卷……由於上訴時間緊迫,A律師將打印完的案卷都帶回家,通宵將案卷看完,結果發現了該涉毒案件存在的一些重大問題,因為A律師並不是第一次辦理毒品案件了……

但是這個案件,也著實令A律師頭疼。

牛某涉嫌兩個罪名,一個是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另一個是製造毒品罪。其中,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的數量被一審法院認定為一千多千克,也就是一噸多;製造毒品的數量接近五十萬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羥亞胺十千克以上五十千克以下即為情節特別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製造毒品氯胺酮數量為五百克以上的為數量大,數量大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請你為毒犯辯護……


A律師深知,該案為一起重大的涉毒犯罪案件,他不得有半點鬆懈……

第三天,A律師又從頭到尾將所有案卷材料都看了一邊,這更加確信了他認為存在的問題。晚上,又是一個通宵,A律師一邊查閱案卷材料,一邊把上訴狀撰寫完畢。

第二天早上,他早早就來到了看守所,讓牛某仔細查看上訴狀,在確認牛某無意見之後讓其在上訴狀上簽字,A律師當天向中院遞交了一份9頁厚的上訴狀。

在提起上訴後,A律師繼續對案件材料進行研究,並參考了相關案例以及專業書籍,期間多次會見牛某。之後,A律師制定了辯護方案:一、推翻一審認定的製造毒品罪既遂,該案為製造毒品罪未遂;二、推翻一審認定的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的數量。

請你為毒犯辯護……


2018年年末,該二審案件開庭了,在高院審理。

在開庭當天,A律師對案件全部證據發表質證意見,並發表辯護意見,他很感謝高院法官能夠給他那麼長的時間,讓他能夠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在庭審後,他和法官、檢察官一一道別。因為A律師深知,律師與公檢法機關是法律共同體,雖然工作不一樣,但最終的目標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那就是要維護憲法法律的尊嚴。

在開庭後的第二天,A律師向高院遞交了三份二十六頁的辯護詞、三份十一頁的質證意見。

最終,A律師的辯護意見被高院採納了一個,即高院認定該案為製造毒品未遂。雖然他的辯護觀點沒有被全部採納,但這足以對量刑產生實質性影響,牛某由無期徒刑被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幾年。另外兩個同案犯,其中一個由無期徒刑被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幾年,另一個本來就是有期徒刑的刑罰被減少幾年。

這位老婦人,這位母親,在她知道二審判決結果後,她從此又有了信念,她堅信有生之年還能見到兒子,她堅信兒子會在監獄裡好好改造,她堅信法律是公平的、審判是公正的!

請你為毒犯辯護……


但,A律師仍感到有些失落,有些愧疚,感到失落是因為辯護意見沒有被全部採納,感到愧疚是因為沒能讓這位老婦人能再少等待幾年……

至此,該涉毒案件塵埃落定。

毒犯可不可惡?毋庸置疑:當然可惡!

那該不該為毒犯辯護?這恐怕就有不同的聲音了……

有的人認為:可惡的毒犯,死一千次,一萬次都嫌少,還為他辯護,這不是助紂為虐,這不是為他開脫嗎?

也有人認為:毒犯雖可惡,有罪應當罰,但是也需要為他進行辯護,因為這是他應有的權利。

是這樣的,不管是什麼罪犯,毒犯也好,殺人犯也罷,都享有辯護的權利,他可以自行辯護,也可以委託辯護;一個人,無論他是多麼的窮兇極惡,當他處於國家機關的控制之下的時候,當他接受審判的時候,必須把他當做一個人來看待,必須把他當做一個公民來看待,只有這樣天平才不會失衡;如此,也是保護人權的必然要求,也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請你為毒犯辯護……


A律師深知,厲行禁毒、依法禁毒,是我們國家的一項重要任務,而且必須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並且在這場戰役當中我們不能輸掉。這場戰爭,辯護律師在其中不能缺位,辯護律師要運用自身法律知識、身體力行參與到禁毒工作當中,讓社會大眾遠離毒品。

同時,A律師也深知,作為辯護律師依法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是法定義務、也是職業道德要求,更是良知的驅使,更是正義的使然。

辯護是權利,犯罪必受罰,但罰要罰當其罪,罰要罪責刑相適應,不然如何維護憲法、法律尊嚴?所以,每一個人都要有一顆敬畏之心,要敬畏法律,要敬畏生命,不然很容易走向犯罪的深淵。一個人,一旦走向犯罪的深淵,那等待的將是公正的審判,將是法律的嚴懲!

A律師深知刑辯之路不易,但他在選擇這一條路的時候就已經想清楚了,他會繼續在刑辯之路上走下去,他昂首挺胸,他步伐堅定……

請你為毒犯辯護……

文字:雷家茂

編排:於一婷

圖片來源:網絡&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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