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辦公廳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人

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2017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和職位

本次計劃選調主任科員(含)以下職位共4名,其中法律法規相關崗位3名、文秘綜合崗位1名。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現任鄉科級正職(含)以下職務。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年齡35週歲以下(1982年2月1日之後出生);

4、身體健康;

5、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報考法律法規相關崗位的,要求法律專業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從事政府法制、地方立法和司法實踐工作經

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優先錄用;報考文秘綜合崗位的,要求文字功底紮實,具有2年以上黨政部門文秘或政策研究工作經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佈公告

在《海南日報》、海南政研網(www.hnzyw.gov.cn)、海南省人民政府網(www.hainan.gov.cn)、南海網(www.hinews.cn)等媒體上發佈選調公告,接受報名。

(二)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選調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考者將相關報名資料(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上傳至指定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經審核通過並參加完筆試,進入面試範圍的考生,面試前需提供相關報名資料的原件進行復核。

2、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止。

3、報名需提供材料:(1)報名表(請從海南政研網下載;須有單位同意報考意見並蓋章,有主管部門的還需主管部門同意並蓋章);(2)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3)學歷證書;(4)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電子相片)。

(三)資格審查

按照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具體要求進行審查,審查通過者將以電話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發放准考證。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考試人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不低於5:1方可進行考試,未達到比例,相應遞減或取消選調職位。

(四)筆試

筆試主要結合選調崗位測試考生的相關專業知識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擬定於2017年3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參加筆試的考生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證件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五)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為3:1。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業務素質和其他綜合能力。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確定考察對象,採取差額考察的辦法,按照先體檢後考察的順序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選調單位派出考察組到考生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考察和政審,考察時主要從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綜合報考者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錄用;如考察對象與擬任崗位要求相差較大,將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調名額。

擬調人選名單將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諮詢電話:(0898)65342290、65330280

傳 真:0898-6533777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69號海南廣場省委1號樓221室。

郵 編:570203

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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