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嚴控新建砂石露天礦山,綠色環保與砂石供需如何平衡?

全國嚴控新建砂石露天礦山,綠色環保與砂石供需如何平衡?


日前,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聯合發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的函》,要求:全面摸底排查露天礦山情況;依法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加強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嚴格控制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

一、統籌落實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各項工作任務

國發〔2018〕22號文件對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作出了明確的部署安排,主要工作任務細化分解為四方面工作:

(一)全面摸底排查露天礦山情況。

全國嚴控新建砂石露天礦山,綠色環保與砂石供需如何平衡?


以違法違規開採和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為重點,全面查清本地區露天礦山基本情況,在全面核查露天礦山開發利用、環境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等情況的基礎上,逐礦逐項登記彙總,分類建立臺賬,提出整治意見。

(二)依法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

依法關閉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汙染環境、破壞生態、亂採濫挖的露天礦山;對汙染治理不規範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因地制宜加強修復綠化,減少和抑制大氣揚塵。全面加強矸石山綜合治理,消除自燃和冒煙現象。

(三)加強露天礦山生態修復。

全國嚴控新建砂石露天礦山,綠色環保與砂石供需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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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誰開採、誰治理,邊開採、邊治理”原則,引導礦山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行業標準,以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等要求,開展生態修復。大力探索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新模式,加快生態修復進度。

(四)嚴格控制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

全國嚴控新建砂石露天礦山,綠色環保與砂石供需如何平衡?


當前,砂石礦山開採規劃的管控已日趨嚴格,但砂石礦山開採政策與環境保護、市場供需平衡息息相關,礦山開採規劃的收緊,將會迎來新的砂石價格上漲,如何更好平衡環境保護與市場供需的關係,成為接下來砂石行業另一高度的新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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