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為什麼你的犧牲,只換來孩子的傷

最近看了篇文章,討論徐帆、小陶虹、佟麗婭幾個女星的婚戀觀,本是老生常談,沒什麼新鮮。

"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為什麼你的犧牲,只換來孩子的傷
"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為什麼你的犧牲,只換來孩子的傷

倒是上千的評論量引起了我的興趣,細緻翻了翻,不由咋舌,原來最值得一看的重頭戲都在這裡面。

大致歸類一下,果斷離婚的還是少數,大部分會繼續這段婚姻,分享幾個比較典型的評論,考慮到隱私問題,就不貼原文了:

“男人反正都靠不住,就算離了再找一個也未必忠誠,還不如和這個知根知底的,等年紀大了,他也老實了,自然就收心了。”

“都這個年紀了,誰還追逐愛情啊,當然是錢最重要了!只要他能往家裡拿錢,他愛找誰混找誰混!”

“對這個男人早已失望透頂了,平時過日子就當沒他這個人,眼不見心不煩。”

“如果沒有孩子,肯定果斷離婚。可是有孩子的話,就要慎重考慮了,如果老公還能顧家,為了孩子,那就睜一眼閉一眼地過吧。”

“孩子還太小,不想讓TA受苦,就算為孩子考慮我也要忍,等孩子大了鐵定離婚。”

"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為什麼你的犧牲,只換來孩子的傷

其實感情和婚姻這種事,真的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畢竟生活是自己在過,不管是什麼樣的決定,都是你自己的人生,外人不知根由,自然不好多加干涉。

我唯一沒法認同的,就是後兩種把孩子牽扯在內的評論。講大道理太空,我們就來理性分析一下,這樣做的幾種後果。

一、母親尋求情感慰藉,兒子承擔額外責任,婚姻婆媳難處理

人的感情需求是多樣的,原本應與伴侶互動的男女之情,因兩人感情淡漠,無處著落,只能另求替代品。

這時,家有男孩的,在母親心中,便會下意識地把兒子作為替代,想從兒子身上獲取部分情感慰藉。孩子面對雙重身份,尤其要承擔本不該屬於他的情感責任,扮演完全無法勝任的成人角色,重壓之下,只能放棄部分孩童的無憂無慮,天真無邪。

長此以往,母子之間除了必要的親情,還多了一些額外的羈絆,看似關係更緊密,其實對於孩子的心靈來說,不堪重負,是一種束縛和捆綁。

可悲的是,等孩子長大,母子都已習慣這種相處方式,當兒子談情說愛、談婚論嫁的第三人介入這段關係中時,母親的不適感,以及兒子的負罪感,都會讓這段婚姻、婆媳關係的處理波折坎坷。

"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為什麼你的犧牲,只換來孩子的傷

二、原生家庭虛偽冷漠,孩子喪失婚姻渴望,感情觀容易扭曲

去看看網上關於原生家庭的文章,後面評論裡會出現無數因父母感情不好,導致孩子不想結婚,對親密關係充滿恐懼,尤其是女孩。

原生家庭對於孩子的重要性,我想不用我多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是從自己父母的相處中,領悟婚姻、家庭的道理。

而那些湊合過的媽媽,你給自己孩子展現的是個什麼樣的榜樣呢?夫妻關係冷淡,家裡冷漠地像陌生人;或者一點小事就吵翻天,甚至大打出手;或者父親在外花天酒地,拈花惹草,母親在家哭天抹淚,滿腹牢騷抱怨。

即使你們達成共識,在孩子面前假裝親密,扮演恩愛夫妻。對於這種,我真的是不想多說什麼,要是真能騙得了孩子,有這樣的演技,你們幹嘛不改行去拿奧斯卡影帝影后呢?

孩子的直覺準到什麼地步,當他們還是嬰兒時,就可以精準地判斷出抱著他們的人是否有愛。你們這點自欺欺人的小伎倆,除了欺騙、感動自己,還能騙得了誰?

你們給孩子上了一堂最現實的課,告訴孩子家庭就是這樣無愛,這樣虛偽,他沒有接觸過父母間的溫馨幸福,不明白幸福的夫妻應該怎樣相處,孩子自然會覺得婚姻家庭本該如此,他厭惡失望自然也順理成章。

"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為什麼你的犧牲,只換來孩子的傷

三、母親標榜自己的犧牲,孩子被安上負疚感,內心難以接納自己

一個人唱獨角戲的婚姻有多憋屈,無數個日夜的情緒積累總要尋找出口,明明是成人隱忍的決定,可很多媽媽們卻總把自己的不幸歸因於孩子身上,覺得付出良多,犧牲自己,都是為了你。理智時還好,一旦情緒失落,便容易在孩子面前表露,甚至反覆抱怨。

孩子無從選擇,媽媽覺得不幸是因為自己,孩子便自然會認同這種觀點,從而負疚難安,容易覺得自己的存在是多餘的,小心翼翼,很難完全接納自己,愛自己,內心的傷,說不出來,只能默默忍受。

一個無法接納自己,覺得自己多餘的人,也許需要耗費幾倍的力氣,才能擺脫這種負疚感,找回真實的自我。

"為了孩子,我不能離婚"——為什麼你的犧牲,只換來孩子的傷

所以,我同意有了孩子,對婚姻的考慮要更慎重,因為你的決定,所影響的不僅是你自己的人生,更有孩子的一生。

但是,完整家庭的意義,不在於表面形式的完整,更重要的是心靈、感情的完整。

如果一個家庭只剩表面的完整了,那於孩子而言,解散它肯定是利大於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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