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探索與實踐——中央企業子企業案例(32)


積極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員工持股試點充分激發企業活力—中國遠洋海運泛亞航運


改革背景


上海泛亞航運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5月,原為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遠海運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主要經營中日航線、沿海與長江支線、珠江支線、中韓渡輪航線,以及國內鐵路、拖車等延伸服務和航運電商平臺業務。


中國遠洋海運對子企業進行了反覆比選,考慮到下一步推廣員工持股、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的良好示範效應,篩選出泛亞航運作為試點候選單位,並最終成為國務院國資委確定的首批10戶試點企業之一。


擬通過改革著力實現以下目的:一是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發揮示範效應;二是提升企業效益,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三是配合業務轉型發展,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改革實踐


抓好組織領導和頂層設計,確保改革有章可循


中國遠洋海運制定了《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關於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實施員工持股試點工作的暫行規範》,做好全方位組織、指導和保障工作,並指導督促中遠海運集運、泛亞航運做好相關改革的規範操作。


深化全面開展宣貫,統一廣大員工思想


泛亞航運開展了多輪次面向公司全體員工的宣貫工作,先後召開了5場全員宣貫會和10多期多渠道材料宣傳。中遠海運集運領導親自參加,泛亞航運總經理、黨委書記現場解答,統一了全體員工思想,解開了員工心中的“包袱”,獲得了員工的廣泛信任和支持,為後續員工持股實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依法合規操作,完成各項該規定程序


泛亞航運對方案和員工持股名單等進行了公示,相關方案經泛亞航運總經理辦公會、職代會、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後,報中遠海運集運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提交集團總部,經集團總部同意後上報國務院國資委。


開展職業經理人和人事“三項制度”改革,建立市場化用人機制


為提升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泛亞航運配套開展了職業經理人制度改革,建立市場化契約化管理機制。泛亞航運職業經理人方案核心內容為“一個基礎、五項機制”,即在健全的治理結構體系基礎上,重點圍繞選拔機制、聘用機制、績效管理、薪酬激勵、退出管理等五要素展開,構建職業經理人管理機制。


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同時,泛亞航運配套開展人事、勞動用工和考核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即堅持市場化導向,強化任職條件和考核評價,實現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強化勞動用工契約化管理,實現員工能進能出,並推進收入分配市場化改革,實現收入能增能減,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化經濟相適應、與企業功能定位相配套的市場化勞動用工分配管理體系。


改革成效


一是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健全,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實現優化。民營股東的引入,完善了泛亞航運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通過分享資源要素和核心技術,形成戰略協同和能力互補,創造價值增量,有助於促進泛亞航運的健康發展。


二是通過建立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機制,進一步激發員工的主人翁意識。泛亞航運引入員工持股,形成了員工與企業“同命運,共榮辱”的氛圍,實現了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的捆綁機制,將進一步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


三是切實引入和發揮“鯰魚效應”,實現企業創新發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員工持股,將充分激發企業活力,促使泛亞航運儘快成為服務創新、成本領先、具有規模優勢和綜合服務能力的航運企業,也為泛亞航運更好地向現代化全程物流供應商和航運綜合電商轉型,助推提升核心競爭力、實現跨越式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經驗啟示:國務院國資委的正確領導和支持、集團組織保障有力、各方協同到位是改革成功的關鍵;科學規範引入非公戰略投資者,有利於未來市場化發展;結合企業實際創新運用政策,進一步增強企業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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