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逝世三週年:我們如何挽救下一個“房思琪”?

三年前的今天,2017年4月27日,臺灣女作家林奕含因為不堪抑鬱症的折磨在家中自縊身亡,留下一部日後引發巨大社會關注的長篇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戴錦華在為此書寫的推薦語中稱,閱讀這本書可能是閱讀一份“記錄”,也可能是閱讀一份“遺囑”。林奕含年少時持續受到補習老師的性侵,身心始終承受著巨大的痛苦,數次嘗試自殺,在她離世後,她的父母也披露,書中被補習教師李國華侵犯的花季少女房思琪,正是林奕含本人的鏡像。她用最精心雕琢的句式,最生動考究的修辭,書寫了一段被惡魔摧毀的青春,字字靈動,卻字字泣血。

林奕含逝世三週年:我們如何挽救下一個“房思琪”?

林奕含(1991—2017),臺灣作家。

林奕含離世後,她的經歷隨著這本小說開始受到越來越多人的關注。在臺灣,群情激憤的人們聲稱要為林奕含討伐“狼師”。在大陸,房思琪的故事也不斷激起有關性侵犯的社會反思。然而,除了童年時期的慘痛回憶,用文學寫作來記錄自己的這一段經歷本身也給林奕含帶來了巨大的痛苦,似乎成為了另一種堪稱自戕的心靈創傷。她驚恐地發現自己心中本應“思無邪”的文學老師居然能犯下“人間最大的暴行”,她痛苦於自己認定為只與美和善相關聯的文學居然在性侵害中成為引誘和迷惑少女的工具,她更困惑於自己用文學的方式對這片黑暗的記錄,是否也同樣淪為這片黑暗的幫兇?在那段於互聯網上廣泛傳播的生前採訪視頻中,林奕含帶著哽咽發問:“文學是否只是一種巧言令色?”

文學曾被陷入痛苦泥淖的林奕含視作救命繩索,卻最終讓她把自己的命運綁縛。林奕含之問背後隱藏著怎樣的痛苦?承載著這份痛苦,房思琪的故事在當下的社會,依然能引發怎樣的迴響?在林奕含離世正滿三週年之際,我們希望通過走近和體味這份痛苦,懷念這位才華橫溢的作家,也藉此反思社會上依然猖獗的性侵現象。

撰文 |劉亞光

1

林奕含之問:

文學是一種“巧言令色”嗎?

從某種程度上來看,閱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並去試著感受林奕含生前所經歷的悲痛,必須建立在對“林奕含之問”的理解之上。對房思琪的故事的理解,不應僅僅止於對書中情節的理解,還應該包括對林奕含整個的寫作過程:她並非只是在用文學的方式記錄創痛,更是用文學的方式在拷問文學,並向每一位讀者發出一種略帶絕望的邀請,邀請閱讀者共同去思索困擾她直至生命終點的對文學的困惑。

“文學是否是一種巧言令色?”林奕含之問背後的痛苦是複雜的。它首先指向的,是一種對文學之美居然背叛了真和善的震驚和不解,體現在書中,則是作為語文補習教師的李國華,滿腹經綸卻能頻頻侵犯年少的學生,奪走她們生活中的光亮。林奕含的文學天賦和對文學虔誠的信仰,在那段生前的採訪中顯露無疑。而她的化身房思琪,喜歡“讀波德萊爾而不是《波德萊爾大冒險》”,“第一次遇到砒霜是因為包法利夫人而不是九品芝麻官”,同樣對文學有著超出同齡人的敏感,也深深沉浸於文學的美。這種對文學之美極致的憧憬,被“李國華們”在暗無天日的性暴力,以及暴力發生現場對詩詞歌賦、文壇典故的使用擊得粉碎。

林奕含逝世三週年:我們如何挽救下一個“房思琪”?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 林奕含,版本: 磨鐵圖書|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8年1月

老師看上去是很喜歡她的模樣的意思,微笑起來的皺紋也像馬路上的水窪。李國華說:“記得我跟你們講過的中國人物畫歷史吧,你現在是曹衣出水,我就是吳帶當風。” 他只答了四個字:“嬌喘微微。”思琪很驚詫。知道是《紅樓夢》裡形容黛玉初登場的句子。她幾乎要哭了, 問他:“《紅樓夢》對老師來說就是這樣嗎?”他毫不遲疑:“《紅樓夢》《楚辭》《史記》《莊子》,一切對我來說都是這四個字。” (摘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在強行與房思琪發生關係後,這樣的對話常常出現。文質彬彬、華美綺麗的辭藻與性侵的連接,文學之美與惡行的並置,撕裂了房思琪和林奕含對於文學的憧憬,也成為林奕含之問背後的痛苦最重要的根源。

除此之外,這份痛苦還指向林奕含的一種自我懷疑。在採訪中,林奕含曾經哽咽地向記者提到,房思琪的故事並不只是一個少女遭到性暴力的故事,也是一個少女“愛上了”她的補習老師的故事。這顯然並非承受著性侵陰影所帶來的巨大痛苦的林奕含真心所要表達的意思,而是透露出她內心中深深的矛盾。《新京報書評週刊》曾在2018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林奕含在描寫李國華性侵場景中使用的大量細緻的比喻反而使得李國華的慾望和房思琪的抗爭變得“曖昧而難以分明”。

林奕含說:“我已經知道,聯想、象徵和隱喻,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東西。”這句話並不僅僅是在形容李國華在進行施暴時對文學詞句的挪用,也是對她自己寫作的反思。正是在這些精美而又引人浮想聯翩的文學化修辭中,施暴者似乎被罩上了一層朦朧的面紗而被美化,粗暴的侵犯與“你情我願”變得難解難分。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後記中,林奕含也痛苦地自述:“我怕消費任何一個房思琪,我不願傷害她們。不願獵奇,不願煽情。我每天寫八個小時,寫的過程中痛苦不堪,淚流滿面。寫完以後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寫的、最可怕的事,竟然都是真實發生過的事。”性施暴者的殘忍行徑在文學的掩飾下變得含蓄而曖昧,他們依然逍遙法外,而陰影中的被侵害者卻可能被獵奇、被消費。如果說文學之美和道德的斷裂令林奕含深陷信仰崩塌的痛苦之中,那麼這種在寫作過程中產生的無力感和罪惡感則將她緊緊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奪走。

2

文學之美是否

必然允諾道德之善?

林奕含指出文學在以上兩個層面意義上的“巧言令色”,促使我們思考文學之美與道德之善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這個問題之所以具有超越於林奕含的遭遇之外的普適性意義,恰恰也因為被視為人類文明之瑰寶的文學似乎在相當多樣的人類罪行中,不僅並沒有發揮教化的作用,反而充當了“幫兇”的角色。林奕含的發問反映出,在她心中文學的真善美應該是統一的,所以她才會在看到自己喜愛的作家奈保爾竟然有毆打妻子的行徑後,心中泛起一陣巨大的傷痛。然而,從古今中外的學者們對“美”和“文學”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發現,文學之“美”從來並不必然允諾道德之善。

當李國華在性侵現場用一些文學化的表達向房思琪“示愛”時,似乎出現了文學形式上的“美”和其所蘊含的內容之“善”的分離。然而,歷史上的許多文學理論家,都曾經將文學之美僅僅嚴格限定在“形式”的層面。例如,活躍於20世紀初期的俄國形式主義者們,就曾經將“寫作方式”視為文學的本體。在他們看來,決定一句表達之為文學的並非人們可以從這句話中抽取的意義,而在於話語的組織、節奏和音響。而在美學思想的傳統中,認為美的本質在於“形式”也是相當重要的一脈傳統。在亞里士多德的《詩學》中,他就曾經指出:“一個有生命的東西或是任何由各部分組成的整體,如果要顯得美,就不僅要在各部分的安排上見出秩序,而且還要有一定的體積大小,因為美就在於體積大小和秩序”。在這些有關文學和美的形式主義觀點看來,文學的美似乎與它們本身表達的內容並不相關,和其內容是否道德更是不同的範疇。

除此之外,也有論者認為,衡量一篇文學作品、一首歌曲、一幅畫的美,應該訴諸人的感官快感。英國經驗主義的代表思想家們認為,主張藝術品的美在於形式其實假定了某些先天的形式存在,而只有經驗才是一切認識的根據。伯克就聲稱:“我所謂美,是指物體中能引起愛或類似愛的情慾的某一性質。我把這個定義只侷限於事物純然感性的部分”。這種“美即快感”的觀點,林奕含其實在某種程度上也是贊成的,這種對美的認知也成為她困擾的一部分。

不論是“美即形式”,抑或“美即快感”,似乎在這兩個對於文學的理解中,文學完全可以是全然“巧言令色”的,從不允諾任何內容的道德性。然而,亦有許多對文學的理解並沒有站在林奕含之問的對立面,而是認為文學的審美價值與道德價值緊密相連。這種觀點的思想內核可以概括為美學上的新柏拉圖主義所主張的“美即完善”。英國的新柏拉圖派美學家夏夫茲博裡就認為,人們擁有一種“內在感官”,可以“從行動、性情、精神中見出美醜”,也可以從“形狀、聲音和顏色中見出美和醜”,這暗含著一種美醜與善惡勾連的觀點。

林奕含逝世三週年:我們如何挽救下一個“房思琪”?

《二十世紀西方文學理論》 ,特里·伊格爾頓 著,北京大學出版社 2018年5月

這種思想在對待文學上的態度中體現較為明顯的例子有許多。例如,20世紀英國著名的文學批評家利維斯就認為,文學應當用來“培養一種豐富的、複雜的、成熟的、有辨別力的、在道德上嚴肅的反應”。著名文學批評家特里·伊格爾頓(Terry Eagleton)也在《二十世紀西方文學理論》中指出,在利維斯等人活躍的1920年代末到1930年代,在劍橋大學從事文學研究,就意味著“要被捲入此種對工業資本主義最使人平庸化的種種特徵所發動的鬥志昂揚的、論戰性的猛烈攻擊”。利維斯等人建立的標準,區隔了“文學”和“非文學”,只有具備“根本的英文性”(essential Englishness)的英文,才配稱作文學,這種對於文學的道德功用的看重,與中國自古以來詩以言志,文以載道的傳統有著相似的關切。

然而,常識似乎也告訴我們,人們心目中大多數優秀的文學,並非是處於純粹的形式和純粹的道德教化兩個極端。例如,德國古典美學的代表之一席勒就曾在《審美教育書簡》中提出,人身上同時具有讓感性內容獲得理性形式的“形式衝動”和讓理性形式獲得感性內容“感性衝動”,而二者的統一會喚起與審美活動關聯的“遊戲衝動”,強調審美活動形式與內容的統一。

林奕含逝世三週年:我們如何挽救下一個“房思琪”?

《審美教育書簡》,作者: (德)席勒,譯者: 張玉能 ,版本: 譯林出版社 2012年7月

朱光潛在《西方美學史》中,列出了四個他研究美學史最為關切的核心問題,其中,“美的本質”便首當其衝,他的梳理也向我們呈現,強調美更在於形式、在於快感的觀點,和強調美更在於內容的“完善”的觀點,兩種觀點的張力貫穿了幾乎所有古往今來人們對藝術作品進行的美學思考。時至今日,這種觀點的碰撞也時常發生。引發人們對文學與道德之間的關係進行思索的作品不只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林奕含在書中曾經致敬的作品——納博科夫的名作《洛麗塔》亦曾經引發許多爭議。許多人認為,小說體現出的對主人公——戀童癖亨伯特的理解和同情有違基本的社會道德倫理,對他所造成的傷害視而不見。亦有論者認為,在閱讀《洛麗塔》時,應當懸置道德判斷,全然用審美的眼光去看待它。

由此可見,從本體論的層面看,文學的美與道德的善之間的連接非常任意和偶然,從文學中獲取審美體驗,也就自然不能保證一定能同時獲得道德的教化。在某種程度上,後者可能才是林奕含在追問“文學是否巧言令色”時真正感到困惑的——為什麼受過文學薰陶的人,並沒有向善?她的困惑也曾經出現在美國文學批評家喬治·斯坦納的腦中,斯坦納曾經驚異於納粹的士兵們讀著里爾克和歌德,卻絲毫不減施虐的衝動。種種事例都表明,文學之美不僅不能允諾道德之善,同樣不能允諾它的讀者之善。文學從屬性上無所謂“本身”是“巧言令色”的,但是閱讀和運用文學的人卻可以是虛偽而別有用心的。從這個意義上講,林奕含進行的追問是一種我們不忍苛責的“誤傷”:她可能“錯怪了”她深愛的文學,但這種“錯怪”卻根源於“李國華們”對文學的扭曲。性侵者不僅傷害了林奕含和房思琪,也傷害了“文學”。

3

關注性之恥多於傷之痛?

房思琪故事的現實迴響

不難發現,林奕含之問背後,是她對文學本身“完美無瑕”的認定。林奕含在生前訪談中表示,自己的書寫是一項“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行動”,原本在她心目中完美無瑕的文學卻被用來呈現比“大屠殺還要慘烈的罪行”,這使得她在寫作過程中感受到巨大的罪惡感。《新京報書評週刊》2017年的一篇文章指出,林奕含的這種對文學的極致憧憬與她本人追求自身極致完美的性格相關。對自身的道德要求和對文學的極致憧憬使得她會不斷使用“變態”“不雅”“屈辱”等詞彙來形容自己的這次書寫行為,最終讓這場文學的自救成為了痛苦的深淵。也有許多文章因此痛惜於林奕含不堪重負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認為她如果放下這種對“完美”的苛求或許能夠讓自己免於一場悲劇。

然而,這種對林奕含因寫作房思琪的故事而感到痛苦的歸因,過於強調林奕含個體的性格因素,卻忽視了在社會結構和文化脈絡中性侵危害的特殊性。對遭遇性侵、談論自己被侵害的遭遇而感到“變態”“屈辱”“不雅”,絕不僅僅是一種林奕含個人因為對文學或是道德的潔癖而引發的“特異性”反應,而可能是廣泛存在於每一個遭遇類似不幸的人中。

在《性之恥,還是傷之痛?》一書中,學者龍迪通過對一些遭遇家外性侵的孩子們的家庭開展的實證調研,系統研究了性侵害對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傷害。書中呈現的諸多實證研究,都顯示出遭遇性侵害的兒童之後往往會罹患PTSD,焦慮、抑鬱,不恰當性行為(例如性濫交等)或者性功能障礙。遭遇性侵犯也會導致受害者形成穩定、泛化的內歸因,從而產生強烈的負面自我評價和羞恥情緒,進而形成持續的恥辱感。

在尚未對性和愛產生較為成熟的認知的未成年時期遭到性侵害,不僅意味著持續忍受強烈的恥辱感,更意味著可能難以再次面對一段健康的親密關係。林奕含通過房思琪的故事,鮮明地傳遞出這樣的絕望:“她不知道談戀愛要先曖昧,在校門口收飲料,飲料袋裡夾著小紙條。曖昧之後要告白,相約出來, 男生像日本電影裡演的那樣,把腰折成九十度。告白之後可以牽手,草地上的食指試探食指,被紅色跑道圍起來的綠色操場就是一個宇宙......”。

林奕含逝世三週年:我們如何挽救下一個“房思琪”?

《性之恥,還是傷之痛》 ,龍迪 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7年5月

在許多當代有關未成年性侵害的討論中,人們總是存在對始終堅持反抗且掙扎的“完美受害者”的苛求,未能達到此種要求的受害者經歷往往會被合理化為一種“你情我願”。然而,如上述研究和房思琪的故事所揭示的,這種苛求對未成年人顯得極不恰當。在近期引發輿論關注的高管性侵女童案件中,《財新》的報道引發的爭議和批評也正與此相關。正如《澎湃思想市場》近日的一場圓桌討論中指出,即使未成年人也可能對施害者存有慾望,但這種慾望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是無意識的。在尚未形成對性慾的至少是社會話語意義上的成熟、自覺的理解前,這種經歷也會在日後成為對未成年人深刻的創傷。

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因性侵帶來的持久羞辱和自我嫌惡,與更大的社會文化語境息息相關。例如,日本學者上野千鶴子曾經在專著中提及的廣泛存在於以日本為例的各個國家社會中的“厭女”文化,同樣深深影響著性侵害過程中的施害者和受害者。

上野千鶴子認為,男性之間存在的相互親近的同性社會性慾望使得他們必須將自己確立為具有男子氣概的主體,而將女性視為被操控和被凝視的客體。體現在性暴力犯身上,則是他們利用可以不徵得同意的無力反抗的他者的身體,並對此固執依賴、長久持續控制對方,摧毀對方的自尊心、對他人的信賴和自我管理意識,並且還希望對方能夠產生主觀上的情願。性暴力中呈現的慾望並不是對任何一個具體女性的“愛”,而是對女性作為符號的佔有與操控。《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一書中李國華和其他老師的談話充分體現了這一點,在房思琪之外,李國華還強行與“餅乾”、“曉奇”等多個女學生髮生關係,這種關係在這些老師們看來,只不過是一種主體對客體的“征服”。

而“厭女”文化對性侵受害者產生的影響則更為隱秘和深重。在上野千鶴子看來,厭女文化同樣會導致女性的自我嫌惡,根據男性的主體凝視去規訓自身,這並不僅僅體現在性侵犯之中,而是深入到種種社會關係的面向裡,房思琪的故事中的另外一名重要的人物許伊紋所承受的家庭暴力即可以被視為一例。這種自我規訓與為許多學者所討論的東亞文化圈中普遍存在的包括“貞潔”等在內的許多傳統觀念相連接,深化了遭遇性侵害後受害者所揹負的恥感。

在這樣的文化語境下,遭遇性侵害時常被社會輿論評價為足以“毀掉人一生”的“恥辱”。龍迪在調研中就發現,在她調查的家庭中,父母得知孩子遭遇性侵後,表現出的憤怒和採取的行動多指向對家族“面子”的維護,時常擔心自己的家人今後“沒臉見人”。她借用學者楊中芳對“應有之情”與“真有之情”概念的劃分,認為這些父母對孩子遭遇性侵的應對更多是表現出某種“應有之情”,即基於中國傳統家族觀念下一家人相互扶持的先賦性義務,但這種“應有之情”的履行卻阻礙了許多“真有之情”的流露,過於看重家庭名聲受到的影響甚至使得家庭總是忽略受害的孩子所需要的情感陪伴。而我們已經在越來越多的案例中看到,這種對“性之恥”的強調和對“傷之痛”的忽視,並不僅僅存在於龍迪研究的這些個案中。

林奕含逝世三週年:我們如何挽救下一個“房思琪”?

《厭女:日本的女性嫌惡》 ,上野千鶴子 著,上海三聯書店 2015年1月

誠然,文化僅僅只是我們考慮性侵害所帶來的傷害時應該納入的一個維度,經濟、政治的因素同樣不可忽視。抵禦性侵傷害不僅需要文化觀念的轉變,同樣需要社會支持系統的完善。在日本記者伊藤詩織與侵犯她的新聞業名流山口敬之漫長的鬥爭中,她就發現反抗性侵犯在日本之所以如此艱難,除了普遍存在的對女性的不尊重,為受到性侵犯提供社會支持的救助機構、法律救濟同樣十分缺乏。相比之下,如瑞士等北歐國家,建立了相當完善的性侵害救助中心,許多中心設置有兩處緊急救助中心的入口;其中一個入口不需要經過等候室,可以不和任何人打照面,直接抵達掛號臺;中心的內部,為了保護來訪者 的隱私,非常細緻地設置了隔斷。受害者可以首先在中心接受檢查、治療及心理輔導,待一系列救助措施都結束之後,再考慮是否報警。

在救助制度的庇護下,遭遇強姦的人不必再為沒能立即報警而百般自責,或承受來自周遭的質疑,也不會被警方以證據不充分、無法定罪為由,推脫責任不作為。制度和社會支持的完善,為降低性侵犯造成的身體傷害和受害者心理上的恥感提供了更多的保證。

由此,應該明確的是,林奕含在寫作過程中感受到的罪惡感和恥感,固然受到她對文學的極致憧憬的影響,但卻根源於性侵傷害本身以及她對性侵在特定文化語境下被賦予的意義的感知。林奕含對文學的完美想象本沒有任何過錯,讓林奕含的悲劇不要重演的關鍵,也並不在於讓被侵犯的少年努力克服內心的完美主義或者勸說他們接納自己,而在於包括文化觀念、社會支持系統在內的社會環境的改善。

林奕含逝世三週年:我們如何挽救下一個“房思琪”?

《黑箱: 日本之恥》,作者: (日)伊藤詩織,譯者: 匡匡,版本: 中信出版集團·雅眾文化 2019年4月

林奕含書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希望世間再無房思琪。然而時至今日,房思琪式的悲劇卻依然在反覆上演。房思琪的故事堪稱一面現實的鏡像,映射出許許多多與未成年性侵相關的社會症候。林奕含去世的這三年間,她圍繞這本書所展開的追問,也持續激起社會各界對文學與道德的關係、未成年人性侵害等多個層面議題的思考。從這個意義上,林奕含對自己寫作的困惑可以得到回答:房思琪的故事,絕非“巧言令色”,而是真正印證了林奕含在後記中提到的那句友人的話:“你的文章裡有一種密碼。只有處在這樣處境中的女孩才能解讀出的密碼。就算只有一個人,千百個人中有一個人看到,她也不再是孤單的了。”

本文為獨家原創內容。作者:劉亞光;編輯:走走;校對:王心。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歡迎轉發至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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