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行动

近日,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助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为县域企业发展和投资兴业创造良好法治化环境。

立足检察职能,精准发力

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把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细化各项服务举措。近日,该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和《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意见》共十七条,主要围绕依法严惩阻碍企业复工生产违法犯罪、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切实保障复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主动提供法律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方面,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主动“送法”上门,全力以“复”

4月14日上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树旗同志深入该市重点民营企业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公司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同时邀请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送法进企业,宣讲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办案保护民营企业相关规定。在光远新材公司召开了检企座谈会,掌握企业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面对面、点对点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座谈会上,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张震宇主任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些新的规定和政策,李树旗检察长就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进行了详细询问,为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精准提供法律建议,助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工作。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赵宏莉为光远新材公司60余名管理层员工上了一堂题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制课,现场员工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截至目前,该院共累计召开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专题座谈会6次,开展送法进企业25次,为企业现场解决各类法律问题50余件次。

坚持依法办案,展现检察担当

该院在豫北地区首创“派驻行业办案组”工作模式,设立“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专门办案组,一体化办理涉建企业和涉建领域案件。该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监督办案一体开展,从立案环节开始,做到全流程监督引导,有力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2019年,该院派驻建筑业办案组共一体化办理各类建筑领域刑事案件25件29人,涉案总金额达1.4亿元,为各类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依法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展现检察担当,依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护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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