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民国时的姨太太们去了哪儿?

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只要你有条件,娶多少个老婆都可以。在古代,妇女地位低下,女人是男人的附属物,男人不满意了可以“休妻”,而女人是没资格提出离婚的。作为正房地位都这么低,那么小妾的地位就更别提了。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民国时的姨太太们去了哪儿?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一些追求进步女性要求独立自由的人生,因此女权主义被彻底释放了,一夫一妻制被写进了民国的《婚姻法》。但在司法解释和操作阶段却变了味,变相的默认了妾存在的合法性。民国时妾的名称消失了,换成了一个更好听的词姨太太。从古代封建社会的妾到民国时期的姨太太,除了时间向前进,其它的都没变。

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民国时的姨太太们去了哪儿?

1950年我国第一部《国婚姻法》诞生了,谁也没有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竟然是婚姻法!《婚姻法》的出现无异于给男权社会带来了一场大地震,给那些在不幸婚姻中无助的妇女们带来了希望,离婚像潮水一样奔涌。解放前不少有地位的男士,还有很多的姨太太。解放后的《婚姻法》规定是一夫一妻,不允许有姨太太。那么这些已经结婚的姨太太,会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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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会认为这些姨太太都离婚了,去寻找自己的自由,但其实也并非如此。《婚姻法》出台后,有很多姨太太都选择了离婚,有的再嫁,有的直接去找了工作,也有的是男人主动选择分家,将家庭财产分割,分给各自老婆,自己留一个在自己身边,但是也有很多姨太太都是跟着很多年,彼此也有感情了,甚至已经年纪不小了,就继续在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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