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到派出所自首,原来他身负命案潜逃了20年

“和尚”到派出所自首,原来他身负命案潜逃了20年

时间回到1999年,5月15日晚,阳春市春城东湖东路某桌球室楼下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致1人死亡。案发后,李某理、李某波、黄某珊、谭某、柯某欢5人被公安机关迅速抓获且均已被判处了相应刑罚,但犯罪嫌疑人李某炜案发后却一直潜逃在外。

20余年来,阳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采取各种追逃措施,从没有停止过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炜的追逃工作。近年来,智慧新警务得到不断深化完善和全面应用,“智慧新侦查”建设为突破一大批命案积案提供了强大的技术和资源支撑,阳春公安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积案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捷报频传,特别是今年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飓风2020命案缉捕攻坚战以来,办案民警不断加大对李某炜家属的释法释理工作。在民警锲而不舍的法律宣传工作下,2020年4月14日下午,李某炜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主动来到公安机关自首的李某炜,向办理此案的阳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1999年5月15日晚,李某炜伙同李某理等人,在春城东湖东路一桌球室楼下对一名李姓男子实施故意伤害,导致李姓男子死亡。案发后,李某炜马上逃往了外地,获悉同案的其他几个人都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炜20余年来一直在外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终日提心吊胆不敢归家。2008年,李某炜辗转到了四川省的一家小寺庙内出家当了和尚以躲避追逃。随着手机应用飞速发展,网络通讯高度发达,李某炜亦看了不少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的相关报道,其内心愈发的忐忑不安。李某炜从家属的转述中得知,阳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多次上门进行释法释理,一直没有放弃过对他的追逃工作,为了争取从轻处理,4月14日下午,李某炜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炜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张俊

【通讯员】王文雯 周立平

【作者】 张俊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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