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中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投资集团”、“投资公司”,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中冶投资集团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50亿元,由中国中冶认缴全部注册资本金150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发挥整体综合实力,完善投资管理体系,提高收益水平,中国中冶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冶投资集团,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流程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中国中冶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冶投资集团。

因本次投资额度不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故本次投资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冶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融资业务;资本运作;资产管理;项目运营管理(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亿元

出资方式:中国中冶认缴全部注册资本150亿元。首期拟实缴注册资本金5亿元,为货币(人民币)方式出资。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公司的设立有利于中国中冶引入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打造集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特大型专业化投资建设集团,强化“投资”作为自身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优化,加快资金流转。

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稀释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未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投资公司设立运营后,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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