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问:我叫小雨2011年与丈夫胡某结婚,婚后有一子,到2013年丈夫胡某因盗窃罪被判刑三年,我不离不弃等到他出狱,等老公出来以后我们又一块生活了五年,这五年我们又有了一个女儿,可没过多久老公又因涉嫌抢劫罪被判刑五年,我看他不思悔改,就在监狱探视的时候提出离婚,可是老公一直不同意怎么办?

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石头解答:离婚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自愿离婚及协议离婚!第二种:去法院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及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然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对于服刑人员来说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于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无法到场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民政部门一般也不会到监狱现场办公,监狱更不会押解犯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

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由于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一般不能到庭应诉,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的法院会安排到监狱所在地开庭,而非在法院内部进行。立案后法官会选定时间前往监狱开庭,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也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院自做民事调解书就这样双方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如何与“服刑人员”办理离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位私信我的朋友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我是石头大家有什么疑惑可以关注我给我留言,有问必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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