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002233 證券簡稱:塔牌集團 公告編號:2020-039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等情況

1、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0年4月8日召開的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後1,178,445,137股為基數,其中回購股份13,829,879股,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5.5元人民幣現金,現金分紅總額648,144,825.35元。自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上述利潤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因股份回購及其他等事項而發生變化的,公司將按照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確定的“現金分紅總額”固定不變的原則,披露按最新股本總額(總股本扣除已回購的股份數)計算的分配比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0-031)詳見2020年4月9日《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www.cninfo.com.cn)。

2、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5、公司開立的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13,829,879股公司股票。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剔除已回購股份後1,178,445,137股為基數,其中回購股份13,829,879股,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5.5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4.95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1.1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55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4月28日,除權除息日為:2020年4月29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0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於2020年4月29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六、諮詢辦法

1、諮詢部門:證券部

2、諮詢聯繫人:宋文花

3、地址:廣東省蕉嶺縣蕉城鎮塔牌大廈,郵編:514199

4、諮詢電話:0753-7887036

5、傳真:0753-7887233

七、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權益分派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3、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塔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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