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终点站”|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名片系列评论②

能否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是检验市域社会治理成效最好的试金石。主动破解社会矛盾外溢这一最突出的难题,提升市域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努力使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的“终点站”,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和群体性案事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要树立问题导向,筑牢底线思维,针对矛盾形成、演变特点,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同时,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

让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的“终点站”,就要完善预防调处机制,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既要有“赶考者的心态”, 严肃认真地对待,还要有“啄木鸟的本领”,有善于发现的眼睛,有相应的“防控系统”。“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现象的发生,其根源就在于有的地方感知矛盾的“触角”不健全、不发达、不灵敏,甚至还有“捂着”“盖着”的心态。因此,要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信息技术手段与基层网格管理相结合,畅通网络、电话、信件等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网络舆论、公众诉求和苗头性风险问题。

让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的“终点站”,就要完善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打造“枫桥经验”辽宁样本。医谚云“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又云“上医治未病”。社会治理同样如此,防重于治,要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使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要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扎实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使广大群众可以吐露心声、表达诉求,寻求帮助,化解恩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激化、不上交,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

让市域成为社会矛盾的“终点站”,要完善会商解决机制,集中攻克重大疑难问题。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有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形成参与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合力。要在解决问题上发力,对待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要依法依规用心解决,并及时给群众答复。要继续完善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止金融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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