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酒店違規經營河魨 酒店負責人辯稱是鮁魚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一消費者向本刊記者反映稱,合肥市一家名為“江畔漁夫”的酒店正在經營活的河魨魚,而按照規定是“禁止經營養殖河魨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魨整魚。”

記者查閱有關經營河魨的規定及要求發現,2016年9月5日,原農業部辦公廳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魨和養殖暗紋東方魨加工經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對養殖河魨的品種、加工及經營等作了明確要求。其中,第十條明確要求,“禁止經營養殖河魨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魨整魚。”

同時,該名消費者也向記者表示,河魨雖然美味,但沒有經過專業加工的河魨被端上餐桌,其安全性令人擔憂。

記者調查:河魨活魚168元一斤

上述消費者告訴記者,“江畔漁夫”位於合肥市包河區馬鞍山路與太湖路交口。

安徽一酒店違規經營河魨 酒店負責人辯稱是鮁魚

“江畔漁夫”酒店

9月28日,記者按照消費者所提供的位置,找到了“江畔漁夫”酒店。

酒店門口是“江畔漁夫”四個大字的店名,在店名的後上方兩側分別寫有“長江野生魚”和“千島湖魚頭”的字樣。

進入酒店大廳,右側是收銀臺,收銀臺後面是就餐區。一女性服務員見有顧客便上前招呼記者,在得知記者是兩人就餐後,便帶著記者前往大廳正後方的點菜區點菜。

在點菜區記者看到,第一排便是水產品,大大小小的水池中有包括河魨在內的各種水產品。標示河魨的水池中,大約有十隻河魨,標示的價格為168元一斤。

安徽一酒店違規經營河魨 酒店負責人辯稱是鮁魚

“江畔漁夫”酒店經營的河魨(視頻截圖)

記者詢問該名女性服務員河魨是否可以做湯,服務員當即表示可以。同時,服務員還告訴記者,每隻河魨在6至7兩左右,價格為168元一斤。

隨後,記者要了兩條河魨。另一位在水產品區的男性服務員從水池中撈起兩條河魨,女性服務員此時也讓記者看重量,電子秤顯示兩條河魨的總重量是1.48斤。

安徽一酒店違規經營河魨 酒店負責人辯稱是鮁魚

“江畔漁夫”酒店開具的消費預結單上註明消費的為河豚

不到半小時,兩條河魨做成湯後被端上了餐桌。

酒店負責人:不知道是什麼品種的河魨

記者用餐結束後,“江畔漁夫”酒店給記者開具的發票上顯示,銷售方為合肥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

記者通過“信用中國”官網上查詢到,該公司成立的時間為2016年5月,2017年3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後者的發證機關為合肥市包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安徽一酒店違規經營河魨 酒店負責人辯稱是鮁魚

“江畔漁夫”酒店的經營方合肥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

記者通過酒店的訂餐電話聯繫上了“江畔漁夫”也就是合肥麻辣空間餐飲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錢某。

記者:“江畔漁夫是在經營河魨嗎?”

錢某:“嗯。”

記者:“按照《通知》要求是不允許經營養殖河魨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魨整魚的。”

錢某:“講是河魨,其實不是河魨,是鮁魚。”

記者:“不是河魨?”

錢某:“它是河魨中毒性最低的一個品種。”

記者:“按照《通知》要求只允許經營養殖紅鰭東方魨和養殖暗紋東方魨。”

錢某:“具體什麼品種,我不太清楚。”

記者:“酒店經營的河魨源基地是哪裡的?”

錢某:“我也不知道,我是從供貨商那裡拿來的,我們是配著好看的,說明我們酒店什麼都賣。”

在與錢某的通話中,剛開始其承認酒店確實在經營河魨,但又稱不是河魨,而是鮁魚,之後又說是河魨中毒性最低的一個品種,但至於具體是什麼品種,卻又不知道,對於酒店經營的河魨來源也不知情。

按照錢某的說法,其經營的“河魨中毒性最低的一個品種”的河魨是鮁魚?

專家:“安徽籍”河魨都是暗紋東方魨

那麼,“江畔漁夫”酒店經營的是河魨,還是鮁魚?按照酒店負責人錢某的說法,其經營的是“河魨中毒性最低的一個品種”,那究竟是什麼品種的河魨?

帶著這些疑問,記者採訪了安徽農業大學動物科技學院萬全教授。記者將在酒店拍攝的照片拿給了萬教授進行辨認。“從照片上看,是暗紋東方魨。”萬全教授表示,相比較而言,紅鰭東方魨個體較大,顏色較為鮮豔。並且,兩個品種的河魨最大的區別在於,暗紋東方魨是淡水養殖,而紅鰭東方魨是海水養殖。

萬教授還告訴記者,安徽養殖河魨主要分佈在銅陵和蕪湖地區,養殖的河魨品種實際就是暗紋東方魨。

食藥監管部門:餐飲企業不能隨意經營河魨

針對餐飲企業能否經營養殖河魨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魨整魚,記者諮詢了食藥監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餐飲企業不能隨意經營,必須按照《通知》執行,違規經營將按照國家禁止經營的食品對企業處以5萬元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被吊銷許可證。

10月11日下午,本刊將“江畔漁夫”酒店經營河魨活魚的情況,反映給了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該局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工作人員表示,畜牧水產局管理餐飲企業的原料提供,市場監管局對餐飲企業進行檢查,兩個部門必須要聯合執法。

隨後,工作人員將情況記錄後表示,該酒店所在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會將查處結果向本刊反饋。

10月12日下午,包河區望湖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將查處情況向本刊進行了反饋,該所工作人員稱,執法人員在“江畔漁夫”酒店檢查時,酒店負責人稱其經營的是鮁魚,並未發現河魨,至於是不是河魨該工作人員表示也不清楚。

同時,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將把本刊反映的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截止發稿,本刊尚未收到任何回覆。

對於此事的進展,本刊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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