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712,504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9号),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1.8519万股,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4,074,07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8,590,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10%。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对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安恒信息股票并获配的263个机构投资者,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712,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19%,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0年5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参与网下发行申购安恒信息股票并获配的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已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无其他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12,504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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