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摩天大樓說“不”是對城市建設的糾偏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出,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同時,嚴禁建築抄襲、模仿、山寨行為。(4月30日《經濟日報》)

這份紅頭文件,實質上是對摩天大樓崇拜症說“不”,是必要的撥亂反正,是迴歸城市科學發展之路。

近年來,各個城市相互攀比“城市高度”,錯誤地把摩天大樓、“第一高樓”當成城市雄起和國際化大都市的一種標配,還有一些地方主政者,把修建摩天大樓當成看得見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通過提供政策優惠手段,開展“高樓競賽”,“天空之爭”儼然進入白熱化。不少地方修建摩天大樓的積極性一直高燒不退,一座又一座摩天大樓在大眾的質疑聲中拔地而起。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9年初,我國300米以上的高樓有94座,400米以上高樓有12座,500米以上高樓有6座,600米以上高樓有一座。另據數據顯示,全球前100位的超高層建築中有6成來自中國。

建設摩天大樓,是商業投資行為,最終目的是要賺錢盈利,而不是賠本賺吆喝,給城市裝門面。但從目前國內摩天大樓的經營狀況來看,盈利狀態很不理想,實現盈利並不容易,虧損是常態,投資風險非常高,稍有不慎,可能拖垮地方政府財政、企業經營。

以人口超千萬、GDP超兩萬億元的一線城市廣州為例,其地標“小蠻腰”開業5年才實現盈利,雖然“小蠻腰”在2019年淨利潤增長到1.44億元,但資產負債率仍然較高,超過50%。也正如此,一些城市的摩天大樓、“第一高樓”不時上演爛尾鬧劇,造成巨大的浪費。

是時候對摩天大樓崇拜說“不”了,兩部委出臺政策正當時。城市發展要尊重科學規律,企業投資要遵循理性,城市建築需要講究美觀、特色,城市是否需要建設摩天大樓,一定要與城市發展水平、需求和氣質相匹配,不能盲目追求規模、高度和速度。否則,會為城市長遠發展埋下隱患。於廣大中小城市而言,靜下心來提升城市規劃、交通、生態環境、城市排水等公共服務,讓城市更加宜居,讓市民生活得更舒適、更健康、更幸福,這更務實,也更有可能成為城市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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