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养老保险不足15年,但年满50岁了,单位不再聘用,这样合理吗?

老友3897


楼主你好像你这种情况,如果单位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是可以申请到这个失业金的待遇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只要是因非本人意愿离开工作岗位的,而且还参保了,这个失业保险的人群都是可以领取到失业金的。

因为目前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都是代为扣缴个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所以说如果你能申请到失业金的话,那么你这个社保的费用是可以有失业金缴纳的。

当然了,即使失业金不可以领取的话。那么既然你已经到了50岁的这个年龄,那么是可以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去缴纳,这个相应的社保费用,然后是可以申请这个社保补贴的,可以连续申请五年的社保补贴,只不过就是每一年你需要逐年交费,然后你的累积交费年限超过15周年直接去办理退休就可以了。


社保小达人


如果你本身不存在过错,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劳动法规定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劳动(工作)权利。退一步说,如果是单位自身原因而必须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也耍申请劳动仲裁赔偿你的损失,并且可以、必然获得相应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不过问题没这么简单,目前退休年龄是60岁(男),如果延迟退休到65岁,那么你从50岁到60岁或65岁的10到15年都必须有劳动(工作)的权利。这里问题的关健是缴满15年社保不是问题(以`灵活就业‘方式续缴),而是50岁后被社会剥夺了继续劳动的权利(很多人50岁失业后几乎再也找不到工作,事实哦)。失去了劳动权利,生存就出现了危机,续缴社保满15年更成为了难以完成的事。50岁后被剥夺劳动权利的现象,社会和政府必须加强重视并完善解决。


粒粒大1真人露相






如果是女士的话,考虑女职工,那就五十岁退休了,要是差的不太多,可以自己继续交社保,到社保局问问。

如果是男的,那就太早了,单位不续聘,应该按工龄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继续找一份工作,或者自己交社保,直到够年限。

如有疑问,请关注辰哥,私信我。


辰哥和您一起爱劳动


不合理。我不知道你所说的不足15年。还是十年以上不足15年。如果十年以上不足15年。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那样他要解聘你的话。要有。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这个工资是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的工资。


上善若水70174549


和单位是合同工的话,如果是到期合同不在续签的或无故开除的,你可以得到赔偿的,按照年限赔偿,以劳动法来说,赔偿年限的月数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如果你是过错被开除,得不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