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妓女的高尚只存在于文学艺术作品中?

《说文解字》解“妓”为:**“妇小人物也,从女支声,读若跂行”**

翻译过来就是:妓,是低头走碎步的女子。这明显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妓”的形象,要是以这个为标准的话,现在将是最好的时代!

我个人还是比较认可这个解释:“妓”字从女从支,支亦声。“支”指技能,技巧,技术。“女”和“支”联合起来表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能提供性服务的)女性”

也就是说,“妓女”并不是别人口中说的门槛低,只要是个女的就行,它是需要一定的技巧。当然在“妓”中也是有分等级的,跟其他行业一样,同样一件事,有人只是入门,有人就能做到登峰造极。而在“妓”这个行业中,要做到登峰造极是极其难的,那种不是靠努力就能得到的东西是最难得到的。

就如杜拉斯在《情人》中说道

我在十五岁就有一副耽于逸乐的面目,尽管我不知道什么叫逸乐。

这种在骨子里透着“妓”灵魂的女子,就如我们经常说的“气质”,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形成,有的甚至无法超越。没有这点,只能算是性工作者。

在我国,娼妓大概起源于周襄王时代,齐国管仲之设女闾,即始作者。在古代,“妓”分为“艺妓”和“色妓”两大类,现在好像比较模糊,不太了解(望博古通今的有志之士补充)。

可以说这个行业是渊源悠长,而且还会一直存在下去,只要人类需要“爽点”。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嫖跟吸毒,桑拿,按摩,甚至一些高大上的追求,比如,旅行,摄影,画画等一样,都是求一个“爽”,只不过每个人的“爽点”不太一样。

那为什么“妓”作为人们追求“爽点”的一种方式,会遭到人们的普遍痛斥?只因它牵扯的面太广了,不管是从妓者还是嫖娼者,都严重影响了家庭和社会的稳定。而在中国固有友思维模式中,人们更愿意把所有不稳定因素归结于弱者一方的从妓者。最可怕的是,意识形态从来就不分对错。

我并没有真正接触过性工作者,但如今网络信息这么发达,不想略知一二都难。从“支付鸨”,到“直播”,“裸借”等都一度引起舆论高潮,更可想而知真正的性工作者遭到这个社会的唾弃程度。我并不是为那些靠肉体的谄媚去赚取快钱的女性辩解,只是困惑,这种困惑来于所思与所见的差异;来于书里与书外的不可逾越;来于本能的冲动与道德压抑的不可调和……

向来不愿对现状高谈阔论,因为本就迷失其中,只能从文学艺术中攫取一二,希望你们会有自己的答案。

《李娃传》剧照

中国小说最早出现妓女形象的是唐代白行简写的《李娃传》,里面的妓女李娃是一个历尽磨难,为争取恋爱自由的正面形象;后有元代戏剧家关汉卿写的《救风尘》明朝小说家冯梦龙写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和《卖油郎独占花魁》里面的妓女杜十娘和花魁是很正能量的人物;更别说明末清初的秦淮八艳,八个妓女,个个都才貌双全,深明大义……

到了现代,有曹禺《日出》里面对生命执著的妓女翠喜;有老舍《月牙儿》中对底层妓女的反叛与性意识觉醒的正面描写;有沈从文《一个多情水手与一个多情妇人》中的妓女的放荡与痴情……不管怎么样,都是那么的真实,无半点虚伪。你只会不由自主的同情她们的身世,而忘记了性交的肮脏。

难道只有中国文人偏袒妓女这一弱势群体?如果是这样,那么《茶花女》算怎么回事?《茶花女》说白了就是妓女与嫖客的爱情故事,而就是这段“畸形”的恋情一度感动了全球不同民族的读者;还有法国莫泊桑的《羊脂球》,可以说里面除了妓女羊脂球是正面形象外,其他身份高贵人士几乎都是灵魂丑恶,厚厚一本书,只为妓女正名;雨果《悲惨世界》中的妓女芳汀,更是污泥中生出来的白莲花;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批判的是所谓身份纯洁高尚的贵族人士,同情、肯定的却是所谓身份不洁的罪人妓女玛丝洛娃;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里面塑造的妓女形象索尼雅,岂止是正面,那简直就是圣女,以心灵的善美,照亮男主人公的人生……

为什么对待妓女,中外古今有许多文学艺术家创作了那么多对之同情、理解甚至给予歌颂的作品?这种现实与艺术的差距,不免让人细思极恐。都说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而对于妓女这一弱势群体,艺术拔高的尺度可不是一点两点。更不可思议的是,我们在拜读这些作品的时候,竟丝毫未曾对作者歌颂的妓女形象产生怀疑(如果怀疑了,恐怕就成不了经典了),而是随着作者的笔触,流露我们的同情。在那一刻,我们似乎忘记了她们妓女的身份,只不过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女子。

而现实不容我们忘记,不管怎样的不易,不管她们做了什么,有什么样的追求,都改变不了妓女的身份。

因为这一身份,使我们对万事万物的看法,似乎容易了许多。

曾在凤凰卫视看过一则专访。一位女性当妓女,每次只收一块钱,专为农民工。她在访谈里大致这么说的

农民工有这个需要,但他们不一定支付得起,他们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满足他们的性需求是一种需要,在社会层面上甚至可以减少犯罪的发生,希望大家可以正视性需求。

听起来似乎有那么点道理,但她还是妓女啊!突然发现,有那么种身份会让人万劫不复。

我们都太忙,才没那么多闲工夫像文学艺术家那样,一层层的解刨,发现最初的那点美好。对于身边的朋友都无法做到这点,更何况妓女这一总被侮辱的弱势群体。

说了这么多,我仍无法解释妓女这一形象在文学与现实中的巨大差距,但我知道,有些东西不是靠唾弃就能消失的,亦如现在不断变换花样的性服务者。

值得庆幸的是,在道德制高点上,还有文学艺术这一缺口,得以喘息。

正如《红楼梦》讲的

天地间正邪二气互搏,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若在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在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是生于薄祚寒门,亦必为奇优名倡,一样不是俗物。

基本上可以这么说,一条生动的好性命,放在哪里都会闪闪发光。无需焦灼的被身份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