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淮北市市轄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規範徵地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安徽省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年〕67 號)有關規定,現將調整後的《淮北市市轄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予以公佈,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市轄區行政區域內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適用本標準。 使用國有農用地(包括已徵採煤塌陷土地),參照本標準。 國家、省另有規定的,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二、下列情況不予補償:
(一)未經依法批准建設的建(構)築物,但一戶農戶僅有一處不超過規定面積宅基地建設的建(構)築物除外。
(二)徵地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書發佈之日起搶種搶栽的糧食作物、果樹、林木、苗圃等以及搶建的建(構)築物。
三、各 區人 民政 府要 切實做 好新 舊補 償標 準的 銜接 過渡工作,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對於該補償標準施行前已依法獲得徵地批准的,已制定並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補償標準按照公告確定的標準執行;未制定或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且未實施徵地的,原批准補償標準低於新補償標準的,按新補償標準執行,原批准補償標準高於新補償標準的,按原批准補償標準執行。
四、濉溪縣行政區域內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其另行制訂。
五、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 淮北市市轄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補償標準
2. 淮北市市轄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
3. 淮北市市轄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果樹、林木、苗圃補償標準
4. 淮北市市轄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青苗補償標準
2020年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1 淮北市市轄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房屋補償標準
序
號
房屋結構
單位
補償標準
(元)
備 注
1
框架結構
㎡
820
鋼筋混凝土基礎,鋼筋混凝土框架承重,
現澆或預製樓屋面,出土簷高 2.8m 以上。
2
磚混結構
㎡
620
鋼筋混凝土或磚基礎,磚牆並設有部分鋼
筋混凝土樑柱承重,設有鋼筋混凝土圈、
過樑,現澆或預製樓屋面,出土簷高 2.8m
以上。
㎡
570
磚基礎,磚牆承重,設有鋼筋混凝土圈、
過樑,預製樓面板,出土簷高 2.8m 以上。
㎡
480
鋼筋混凝土基礎,24 磚牆承重,現澆或預
制門窗過樑,鋼、木屋架,水泥桁條或木
桁條承重的現澆屋面或粘土瓦頂屋面,出
土簷高 2.8m 以上。
㎡
400
磚基礎,24 磚牆承重,水泥桁條或木桁條,
鋼、木屋架,粘土瓦頂屋面,出土簷高 2.8m
以上。
磚石牆
㎡
310
24 磚牆、半磚牆或空鬥牆承重,竹、木、
角鋼等簡易屋架、桁條,石棉瓦、油毛氈
等簡易屋面,出土簷高 2.8m 以上。
石棉瓦頂
㎡
220
半磚牆或空鬥牆承重,雜料等簡易屋架、
桁條,石棉瓦、油毛氈等簡易屋面,出土
簷高不低於 2.20 米。
說明
1、房屋結構以建設部門標準認定為準。
2、房屋有室外樓梯的,室外樓梯按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房屋建築面積進行補償。
3、建築物的層(簷口)高每降低 10 釐米,每平方米的重置價格降低 2%。
4、搶建的房屋不予補償。
附件 2 淮北市市轄區徵收集體土地地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
廁所、豬圈
m2
100
養殖廠房
m2
260
出土簷高 2m 以上
單位大門
m2
80~100
鐵皮、鐵柵式
鐵藝護欄
m2
100
包括基礎部分
花壇
m2
50
沼氣池
個
2000
面積小於 6m 的(含 6m )統一補償 20002 2
元,每增加 1m ,增加 300 元。 2
著物
磚石圍牆
m2
60~80
含門洞
排灌渠、養殖池
m3
300
水泥、磚石結構
過水涵
個
300
家用簡易下水道
m
40
水泥、磚結構
小型石橋、水泥橋
m2
600
按橋面面積計算
磚橋
m2
400
按橋面面積計算
活動板房
m2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