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林语堂,因何写就《京华烟云》?

1976年3月26日,中国现代作家林语堂病逝于香港。

林语堂是第一位以英文书写扬名海外的中国作家。他将孔孟老庄哲学和陶渊明、李白、苏东坡、曹雪芹等人的文学作品英译推介至海外,是集语言学家、哲学家、文学家于一身的著名学者。

林语堂在文学上的重要贡献,一是他的散文创作,二是他的英文小说创作。其中Moment in Peking(《京华烟云》)是林语堂最负盛名的一部小说。该小说于1939年在美国出版后, 取得了巨大成功,被美国“每月读书会”选中,成为该年度12月的特别推荐书。美国《时代周刊》发表书评称:“《京华烟云》很可能是现代中国小说的经典之作”,“极有可能成为关于现代中国社会现实的经典作品”。美国著名作家赛珍珠高度评价这部作品,并推荐林语堂为诺贝尔奖候选人。实际上,《京华烟云》曾经四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为中国人获取诺贝尔文学奖的梦想道路上走出了可贵的一步。

林语堂与赛珍珠

林语堂曾四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之一。第一次是1944年,由赛珍珠提名;第二次、第三次是1972年与1973年,由国际笔会台湾分会提名,第四次是1975年,他以国际笔会台湾分会会长的身份担任了国际笔会第四十届大会副会长,再次列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结果仍未入选。

——郭济访

在国内,《京华烟云》则被称为现代版的《红楼梦》。林语堂通过小说弘扬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 让世界了解中国的努力是成功的。《京华烟云》的成功,奠定了林语堂作为小说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旅居巴黎时,于1938年8月至1939年8月用英文写成的长篇小说。其创作年代正值日本侵华战争爆发,中国国内掀起全民的抗日浪潮。中国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林语堂在国外密切关注国内抗日战争的进展,从外国报刊上获取信息,了解战事的发展。远在海外的林语堂,也想为祖国的抗战贡献一份力量,作为一名文人,最好的武器莫过于手中的笔。他曾于1937年8月29日在美国刊物上发表名为《日本征服不了中国》的文章,分析中日战争的形式,揭露日本侵略中国的罪行,向世界宣告中国必胜。林语堂认为为了更好地宣传抗战,获取国际的同情,最好的宣传形式莫过于小说,小说的社会宣传效果要高于政论文章,这就是这部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

1938年,从未写过小说的林语堂,尝试写作长篇小说,并非一时心血来潮。他认为一位作家在四十岁以后开始撰写小说为佳,理由便是长篇小说的写作需要丰富的人生积淀,经历世事人情的磨炼。他在动手写作之前,曾花费五个月左右的时间拟定计划、准备材料,那时的林语堂年届43岁。在《我怎样写瞬息京华》一文中林语堂曾经有所交代:

以一个向来不曾写过短篇小说的人,装着偷天的胆量,突然尝试长篇小说,似乎太不自量……我认为长篇小说之写作,非世事人情,经历颇深,不可轻易尝试。而理想中批评长篇小说,尤以故事人物之生动为第一要义,结构犹在其次。人物生动活现,小说就算成功;人物不生动,故事结构虽好,终算失败。这是与戏剧重情节显然不同的地方。因此,素来虽未着笔于小说一门,却久蓄志愿,在四十以上之时,来试写一部长篇小说。而且不写则已,要写必写一部人物繁杂,场面宽旷,篇幅浩大的长篇。所以这回着手撰著瞬息京华,也非竟出偶然。

显然,已步入不惑之年的林语堂认为自己已经具备撰写小说的人生阅历和磨练,再加上其深厚的英文功底,足以具备写作的内在条件。

林语堂原本打算把《红楼梦》译成英文,但由于《红楼梦》与现代中国距离太远,再三考虑认为不合时宜,所以决意借鉴《红楼梦》的艺术形式写一部英文小说向西方介绍中国文化。由此可见, 《京华烟云》的英文写作机缘并非偶然。作者所处时代环境和个人条件等因素,最终成就了这部闻名世界的小说。

很明显,林语堂的创作动机之一便是为中国的抗战做宣传,博得国际的同情与支持。对此,林语堂在给郁达夫的信中说得很明白:

纪念全国在前线为国牺牲之勇男儿,非无所谓而作也。…盖欲使读者如历其境,如见其人,超事理,发情感,非借道小说不可。况公开宣传,即失宣传效用,明者所易察。

也就是说,从读者的阅读兴趣和宣传的效果来说,小说感人的力量要比理论文章大,宣传的效果就会明显,更符合林语堂文艺为抗战服务的初衷。在给陶亢德的信中也曾提到“公开宣传即失宣传”,因为西方媒体讲究客观性,如果直接宣传,则会适得其反,失去说服力。因此,林语堂选择了小说进行宣传。小说作为一种文学文体能够深入民众,其中的故事情节首先能够吸引、感染读者,与其他文体形式相比,更能在潜移默化之中激起读者的情感,赢取他们的同情和支持。如此一来,该小说一方面可以适应在国外宣传的文体形式需要,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让世界了解中日战争的真相并获取其支持;另一方面即便翻译成中文面向中国读者群,小说中蕴含的对日军残忍行径的描写与揭露,以及对抗战必胜的坚定信念,必将在中国民众当中迅速传开,激励着中国官兵和民众的抗战热情和信心。

《京华烟云》(2005)

作者为中国抗日战争做宣传,为中国人民的抗日鼓劲呐喊的创作意图,在小说扉页的献词中就明确表现出来:

To the brave soldiers of China who are laying down their lives that our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 shall be free men and women.(献给英勇的中国士兵,他们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我们的子孙后代才能成为自由的男女。)

林语堂一生最喜欢两部书,一部是曹雪芹的《红楼梦》,另一部则是沈复的《浮生六记》,相对而言,他平生最爱还是前者。林语堂与《红楼梦》这部中国古典小说的不解之缘,可以在林语堂的生活道路、文学创作、学术研究、文化思想等许多方面体现出来。

他最早对《红楼梦》产生兴趣是在他到清华大学任教期间。当发现自己中国传统文化严重缺乏时,发奋一定要补上这一课,于是便从读《红楼梦》开始。因为《红楼梦》这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博大精深,作为中国古典小说的最高峰,对于林语堂这样一位从小受西式教育成长起来的人来说,确实是开始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的范本。此外,那个时期正处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高涨期,大力提倡白话文,而《红楼梦》中的白话,尤其是北京话,是无可比拟的杰作。“袭人和晴雯说的语言之美,使多少想写白话的中国人感到脸上无光。”(林语堂)

《红楼梦》(1987)

因此,林语堂借此也可以学习北京话。从此以后,《红楼梦》成为林语堂的枕边书,也是他后来研究《红楼梦》和进行小说创作的基础和前提。晚年出版了《平心论高鹗》这样的红学著作,使他成为一名红学家。在林语堂的许多作品中,都可以看到他对《红楼梦》的引述和评论,如《吾国与吾民》的“小说”篇中,林语堂对作者曹雪芹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他无疑是中国最伟大的散文作家之一,也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惟一散文大师(就是白话文而言)”(林语堂),“《红楼梦》殆足以代表中国小说写作艺术的最高水准,同时它也代表一种小说的典型。”(同上)林语堂对《红楼梦》的热爱,再加上他向世界介绍中国文化的热心,使得他想把《红楼梦》翻译成英文。但是由于《红楼梦》距离现代中国太远,难以被西方读者所接受,所以他决定模仿《红楼梦》的思想和艺术形式写一部英文小说,那就是Moment in Peking(《京华烟云》)。从小说布局、人物设置、人物对话等等都体现出《红楼梦》的痕迹,并且小说中多处出现小说人物谈论《红楼梦》,都可以体现出作者对《红楼梦》有较为深厚的情愫和研究基础。

西方人最初对中国的了解,主要是通过在东方的旅行见闻、殖民地的政府报告、传教士的书简。通过这些书简与报告,再加上西方人对东方的想象传说,形成对东方形象的认识。这些书对中国的描述不外两种情况,一种是最初的对富饶中国的赞美。这种对于中国的介绍,比较重要的一位是威尼斯人马可·波罗在元朝时到中国的游历。作为商人,他是一位文化传统与偏见最少,但物质欲望最强烈的游历者,因此他观察到的东西最多。他写的《马可·波罗游记》像是一部通商指南或旅游手册,描述了中国的富庶与繁荣,使西方人相信中国是富饶的人间天堂,建立了一个传奇的中国形象。

与此相反,另一种情况则是对中国及中国人形象进行大肆的贬低与歪曲。尤其是启蒙运动以后,西方普遍认为中国是一个充满欺诈、愚昧、肮脏、堕落、贫穷的地方,“黄祸论”充斥着西方世界。中国人及其文化都是劣等、落后的,需要西方文明尤其基督教的拯救。西方殖民主义者以此为借口,各国派出传教士以传教为名进行殖民活动。他们对中国的这些认识主要还是来自传教士的书简和派驻官员的报告,当然他们的描述有真实的一面,但整体上还是扭曲变形否定较多。西方人把中国文化放入其本国文化文明的视域之中,难以接受东方的异域文明,极力进行否定与贬低。19世纪末,美国传教士阿瑟·史密斯(明恩溥)撰写的《中国人的性格》,虽然主观上力图客观、真实,但是由于时代的偏见和其固有的西方文化的优越感,对中国文明和文化缺乏真正的认识,其中不免有不少歪曲的地方。对此辜鸿铭用英文撰写的《中国人的精神》可以说是针对此书对中国和中国人的维护。

阿瑟·史密斯

▼辜鸿铭

在此情况下,林语堂怀着文化送去主义的理念,自己用英文创作文学作品向西方世界介绍中国和中国文化,担负起文化传译的工作,力图扭转中西文化交流的单向传播的趋势。林语堂曾提到《京华烟云》这部小说是“有意”为外国读者创作的。在此之前,林氏创作的《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等作品,描绘一个充满智慧与和平精神的中国形象,试图把它介绍给西方世界,扭转西方人对中国由来已久的轻蔑看法,实际上也是针对西方误解中国的一种辩解。

另一方面,西方工业文明本身具有很大的缺陷,二十世纪初西方工业社会带来人的异化,造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紧张。林语堂试图通过中国文明拯救西方文明的颓废与空虚,凸显东方文明自身的价值和意义,使西方人更好地了解和接受东方文明。为了使西方的工业文明与中国的农业文明形成互补,林语堂意识到中国哲学中道家的无欲无为、顺其自然的精神,正好弥补西方工业文明的缺陷。林氏又十分了解西方人的接受心理,在其传播中国哲学和文化思想的过程中,采取一定的策略,即,把中国文明化解在西方文明的期待视野中,利于西方人接受, 弘扬中国文化, 因为林氏的英文作品是“有意”为西人而作,《京华烟云》是作者“文化送去主义”理念的产物。

林语堂的《京华烟云》是用世界通用语英语写成的小说作品, 而且还被翻译成其他多种语言,明显具有跨文化传播的性质,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精神,理应属于世界文学的一部分。

“世界文学”这一术语由德国的大文豪和思想家歌德于1927年提出,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使用这一术语,以概括资产阶级生产的世界性特征。但是,二者对于世界文学的使用并不一样。歌德是从民族文学/国别文学的广泛交流与互动而言,强调超越民族文学的狭隘性;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物质生产的世界性将超越精神生产的世界性,其所指的世界文学则是超越民族文学之上的一种新的文学形态。

歌德

世界文学的界定是动态的、多元的,它可以是所有国别文学/民族文学的总称,也可以是各民族文学的精华,但是世界文学应具有跨民族、跨文化传播的性质,能够在世界范围内被传播并产生一定的影响。某一国别文学要想走向世界,翻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除了翻译能够通向世界文学之外,另一条途径便是作家直接用英语创作进入世界文学。

这样《京华烟云》就不必经过翻译这一环节而直接走向世界文学,可以说是一种通达世界文学的直接途径。中国文学若想走向世界,需要走非常漫长的路。正如鲁迅所说,中国作家必须通过外语和外语文学丰富他们自身。一方面,作品本身文学性强具有很高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也需要有水平较高的译本。对于林语堂的英文著作属于世界文学的问题,德国著名汉学家顾彬曾说过这样一段话:

民国时期(1912一1949)的作家是多语作家。他们通常不只掌握多种语言,也以各外来语文书写文学艺术品。林语堂(1895一1976)和张爱玲(1921—1995)写英文小说,而戴望舒(1905一1950)以法文、郭沫若(1892—1978)以德文写诗。

今天大多数现代中国文学领域的中国学者没能通过原文阅读这些作品,这是那些属于世界文学,也创造世界文学的作家们的灾难。这不只荒唐,海峡两岸林语堂或张爱玲的所谓全集并没有包括他们的英文作品,而只有别人所翻译的蹩脚中文译本,中国学界这情况,也是荒凉的。从一个欧洲的视角看来,现代中国文学领域的中国学界极少称得上学术严谨。

这位欧洲学者指出了中国学界学术上的欠严谨性,更为重要的是,他还指出林语堂、张爱玲等人的英文创作属于世界文学的一部分,眼光犀利,见解独到。用英文直接创作文学作品,是中国文学走向世界的一条快捷有效的方式。

(本文摘自《京华旧事译坛烟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10月出版,略有编辑,以原文为准。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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