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合伙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干戈

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搁”,钱财容易使人生私心。本来好好的朋友,因合伙生意一拍两散,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违背诚信、失了友谊,着实令人叹息。近期,固镇法院调解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在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双方当时人握手言和,重续友谊。

2011年春季到2014年秋季,李某某和赵某某及案外人吴某某三人合伙承建位于固镇某镇一小区的两栋楼房以及该镇镇政府北侧的两栋楼房。工程结束后,三人聚集一起喜收成果。经结算,赵某某应支付李某某因经营产生的利润73499元。结算结束,赵某某在2016年2月向李某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时间是一天天过去了,但是李某某却始终没能拿到自己的利润分红。

多次催要无果,李某某因久久拿不到钱,遂将赵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多方调查,认为双方还有调解成功的可能。通过对赵某某进行诚信方面的说服教育,使其明白诚信为生意的根本。最终,在法官的说服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赵某某在一月内给付李先生73499元。至此,案结事了,双方握手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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