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考下來就萬事大吉了嗎?這可不一定!如果這件事您忘了,駕照很有可能被註銷!90陳先生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90後駕駛員陳先生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09年3月13日,本應該在2015年3月12日之前到車管所換證,但陳先生壓根沒想起這件事。一轉眼,又是3年過去,到了2018年的3月,直到最近陳先生偶爾和朋友閒談聊起駕駛證時,才突然意識到自己的駕駛證早已過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髮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髮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PS:駕駛證是有有效期的,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但未滿一年的還可以換證,超過有效期一年未換證的,應當註銷!
“還好,還好,沒過期”
“不過馬上到換證時間了啊”
“換證都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啊”
“我在老家領的證能不能在鄭州換啊”
申請換領駕駛證需要滿足哪些前提?
1.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在本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或者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在本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
2.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已參加審驗教育的;
3. 申請人沒有未處理完畢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
4. 申請人身體條件符合駕駛許可條件;
5. 動車駕駛證沒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暫扣、吊銷、註銷或撤銷的情形。
滿足以上五點要求方可辦理駕駛證的換證業務。
外地領的駕駛證期後可以在鄭州申請辦理換證嗎?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公安部139號令第五十七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於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照片3張,白底版1寸免冠(顯示身份證號)
被註銷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再次申請嗎?還需要再次考試嗎?
機動車駕駛證被註銷後可以再次申請,是否需要再次考試依據註銷原因而定。
公安部139號令第二十四條規定:駕駛證因超期未換證、未提交體檢證明、本人申請註銷、本人身體條件暫時不符合規定等原因被註銷的(但不包括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的),可以直接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考試通過後即可獲發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部139號令第七十七條規定:駕駛證因超期未換證被註銷後兩年內,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恢復駕駛資格。70週歲以上駕駛人或C5駕駛人因未提交體檢證明被註銷駕駛證,且駕駛證未超出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提交體檢證明後即可恢復駕駛資格。
記住,時間再忙,也要關心一下你的駕照,不然忽然有一天你就失去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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