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309”受理首起返还扣押款申诉案件

新疆“12309”受理首起返还扣押款申诉案件

一起非法倒卖土地的纠纷使轮台县居民杨某损失惨重,无奈之下,他拨打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进行申诉,申请返还46万元涉案款。近日,在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的督办下,杨某顺利拿到了扣押款。这是新疆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受理的首起返还扣押款申诉案件。

2013年10月,轮台县策大雅乡的买某以40万元价格受让亚某、艾某名下的2800亩草场,并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中的1801亩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某。

杨某交了钱却迟迟办不了过户手续,便向警方报案。经过调查后,警方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以买某涉嫌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其诉至轮台县人民法院。期间,买某的家属退还了涉案的46万元案款。

2016年,法院一审判决买某犯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非法所得46万元。买某不服,提出上诉。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维持一审“判处买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的判决,撤销一审“没收非法所得46万元”的判决。

得知结果后,杨某认为二审判决中提到的“非法所得”便是自己被买某骗去的钱,随着“没收”被撤销,他的46万元就可以拿回来了。可他等了许久,却一直未拿到扣押款。

46万元对杨某一家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孩子上学、老人看病都需要用钱。考虑再三后,杨某于2017年底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自治区检察院进行申诉。

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工作人员受理该案后,认真研究分析了杨某提供的相关材料,随后向巴州检察院下发交办通知书,要求其对此案进行依法核查处理。

经查,在该案办理过程中,46万元涉案款由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但在庭审过程中被法院扣押。一审判决后,扣押款已上缴国库。

检察机关认为已经上缴国库的46万元涉案款应当依法返还给杨某,遂向轮台县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最终,检察机关收到了返还回复。

“12309服务模块设有控告、申诉、国家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内容,并设置了留言功能,申诉群众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检察官在受理过程中会主动与其联系。此外,异地群众如想向上级检察院反映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在当地检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与上级检察院检察官面对面交流。”买买提艾力表示,无论群众采取何种形式进行控告申诉,各级检察机关都将认真受理、依法核查,在法定时限内给控告人、申诉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来源|新疆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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