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赣州市直事业单位成绩已公布!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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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直面试安排如下:

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后再进行笔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计算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般岗位面试时间6月23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前款第4项“其他事项”规定处理。

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相关人员还需按本公告“其他要求”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由市人社局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资格的岗位,按本公告“笔试”规定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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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一般岗位取笔试高分者,特殊岗位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3、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则由笔试高分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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