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已經過戶了,原房主把過戶前的收條和私下合同要回去了,會有什麼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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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人聊房,且說不忙!

根據你基本的描述,個人覺得不會影響但是不適合交原始資料給原房主。這裡面有幾點可以好好說明情況。


1.不影響:在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後且已拿到新不動產權證後,新的房主擁有這個房產的所有權利,如需要出租、轉讓、更名等等,都要房主親自到場簽字或者委託人持房主的公證委託才能使用權利!如果對於房產證有其他異議的話,最終以房產登記簿為準,但是這個基本上房產證都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2.不合適:雙方在簽署完房產買賣合同後,合同一般為一式三份或者一式兩份,收條也是證明自己個人在雙方購買期間的有效證明,如果原房主在已經有意收回這些資料和證明的話,個人覺得還是有點問題,需要小心防範,不應該交出這些資料。

3.如果原房主需要這些資料證明的話,可以提供複印件為好,個人原件應妥善保管,如一味的索要資料證明,個人有權利拒絕這些要求,不用為這些去擔心,第一保障自己的個人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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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人聊房

根據房產管理法,這兩樣物證應當存檔在發證機關檔案裡,您說的過戶領證才合法。

您現在所說的”過戶”含意不清?是您兩戶人之間已”過戶”?還是領了《房屋所有權證》呢?


黃金時代當家

蘋果耗子來回答此問題。

原房主有私心,撕合同必然有其目的,沒準是為了“毀屍滅跡”。

至於“毀屍滅跡”究竟是為了什麼,值得深思,但肯定與房屋所有權密切相關。

不過,在已經過戶的情況下,雙方必然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了過戶手續,提交了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等相關資料,而這些資料在房產交易中心應當是有備案的。

所以,對方撕毀原始資料的意義不大,除非他撕毀原始資料後還能去篡改房產交易中心的備案資料,細思極恐~

為了防範最糟糕的情況發生,即原房主通過撕毀原始資料及篡改資料改變房屋的所有權,建議儘快去房產交易中心調檔備案資料,查閱後複製。

另外,原房主撕毀你提供的原始資料,實質是侵犯了你對資料的所有權,毀損你的財物,你可以選擇報警,將事情發生原委記錄入口供中。這樣做的話,有利於若將來發生產權糾紛,以此間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


蘋果耗子

這個房子的產權證已經到手了,說明這個房子你擁有了產權。但是房子交易的原始資料沒有了,就相當於房子沒有了出生證,它來自何處,如何被你擁有的,一旦出現什麼糾紛,你自己難於說清楚。

在我們購買房子的過程中,有很多的小白,對一些起碼的資料或者流程都弄不清楚,這是很危險的事情。房子作為一種固定商品,時間長遠,很多資料需要留存,這叫原始的存根,以防不時之需。

當房子過戶以後,原房主想收回原始的憑證,有何居心,這是雙方交易的重要組成部分,違反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就是需要拿來,也應該是複印件,而不是原件,如果必須是原件,也必須重新簽字確認複印件的真實性。

現在,房子已經有了新的產權證,證明房子是你的了。但是不排除房子隱藏著其他的問題,比如說私債,或者說有別的非法的企圖,惹上官司什麼的,需要你出示相關資料時,你就比較頭疼了。

所以,對自己有用的資料儘量保存,避免以後不必要的麻煩。


我將與你同行

這種情況是你與原房主之前就訂下了雙方默認的約定行為。(不受法律保護)而且你應該是支付了一定的定金。你們這樣做,無非就是這兩種情況:

1、該房屋原房主還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無法完成實質的過戶交易,這種情況多出現於拆遷安置房。



2、該房屋未滿兩年或五年(各地政策不同),無法交易或交易稅全額交!



現你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說明你們交易已成功,登記證書上已是你本人姓名。說明你已是該房屋合法權力人!之前的合約目的已達到。原房主當面收回撕掉是應該的!

說明原房主還是比較講誠信的!這種情況違約的太多,建議你下次一定要注意!


椰爸776

只要房子已經過戶,不動產證到手了,就算原房主把過戶前的收條和私下合同要回去撕了,如果交易都是通過刷卡等有銀行流水的話,基本上問題不大的。

原房東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擔心私下合同對他不利。因為一般私下合同都是為了避稅費用的。一般到房產局過戶的合同價格都要偏低,就是為了避稅費,而私下合同才是真正要交易的價格。

另外,撕毀收條也是為了避稅費,擔心跟私下合同金額對等也是一個證據。收條方面,還有一個隱患,如果有現金交易無法查賬的話,是很容易被坑的,不過這個可能性比較小。最大的原因還是擔心避稅被查有所證。


onwaychen

不會有什麼後果,對買賣雙方均無影響。房屋產權證過戶完成是本次交易最終結果。但合同、收條、銀行憑證這是過程,慎重考慮,過程資料有保存的必要。

我購買的房改房,雖然房產證也過戶我名下,但對方出具的收款憑證,原房主向單位繳費的憑證至今我還保留。不能說沒必要。


泰山木32140178

應該給人家,過戶之前的是一個臨時證據,手續辦好了,就沒有用了。因為,之前寫的收據裡面也不會涉及到以後的什麼事情,都履行完相互責任了,以前的臨時收據和收條,就可以讓正式手續代替了。特別是,人家已經撕掉了,房子和房產證都在你的手裡,你就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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