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正式啟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

3月23日,南寧市農業委員會召開實施《南寧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和《南寧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試行)》動員培訓會。兩個《制度》的出臺和實施有望從根本上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瓶頸問題,將生產者的主體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和當地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到位。


南寧市正式啟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

會議現場

《南寧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

《南寧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的出臺是為了建立以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為核心內容的產地準出管理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從而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程質量安全可追溯,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南寧市正式啟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開具主體是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含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就是由這些主體對所生產經營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的質量安全合格標識。以“誰開具、誰負責”的原則,通過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分為A、B、C三種。

A證由食用農產品生產者主動開具的,將作其所生產的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的依據。

B證由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舉辦者開具,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要檢驗並記錄入場銷售者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對入場銷售者無法提供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的,應當在進場前或者進場時進行抽樣檢測或者快速檢測,對抽樣檢測結果合格的,開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B證,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C證由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開具,作為所售的農產品質量合格的證明。

同時,該《制度》明確具有以下4種證明材料可視同有效合格證,不必重複開具,但必須同時具備來源憑證方可進入市場:

1.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及地理標誌農產品有效期內的認證證書或登記證書複印件、標識;

2.二維碼等有效的食用農產品質量追溯標籤;

3.有關部門出具的動物及其產品、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4.本市外有關部門、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具的合格證。

《南寧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試行)》

所謂“紅黑名單”制度,指的是南寧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農產品生產單位及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及質量安全監測結果,對南寧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產品生產單位、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接受監督的農產品生產單位,實行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南寧市正式啟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

什麼情況下會被列入“紅名單”,什麼情況下又會被列入“黑名單”呢?被列入這兩個名單,又會有哪些優劣之處呢?

行為良好的農產品生產單位和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將被列入“紅名單”。列入農產品質量安全“紅名單”的單位,同等條件下將優先享受相關政策扶持和榮譽表彰。

南寧市正式啟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

而存在違法行為的農產品生產單位和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則將被列入“黑名單”,在“黑名單”管理期限內,除由有關部門依法對其違法違規行為給予處理外,還將對其實施以下監管措施:

(一)列入重點監管對象的,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並隨時追蹤整改情況,直至整改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要求;被列管單位在雙隨機檢查中應列為必檢對象。

(二)在管理期限內,不得將其列為農業項目扶持。

(三)對被列入“黑名單”的農產品生產單位或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一年內(含被列入“黑名單”當年度)不得推薦參加各種評先選優。

南寧市正式啟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

實施兩個《制度》是加強食用農產品源頭監管的迫切需要,也是南寧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市的重大舉措。下一步,南寧市農業委員會將通過兩個制度的實施,不斷建立和完善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及誠信體系,全力保障南寧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讓人民群眾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南寧市正式啟動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紅黑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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