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條件下可申請房屋安全鑑定呢?

在什麼條件下可申請房屋安全鑑定呢?

1、在房屋建築上設置高聳物、擱置物或者懸掛物的,屬於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荷載或者在樓頂設置廣告牌等高聳物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設置。

2、嚴重損壞的房屋一般不得裝飾裝修。確需裝飾裝修的,應當先進行房屋鑑定,並採取修繕加固措施,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

在什麼條件下可申請房屋安全鑑定呢?

房屋安全鑑定

3、非住宅房屋裝修涉及拆改房屋結構、明顯加大房屋載荷的,應當由原房屋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符合安全條件後,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為公共娛樂場所或生產經營用房的,經營者應當向房屋質量鑑定機構申請房屋鑑定。

5、因發生自然災害或者爆炸、火災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及時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房屋鑑定。

6、興建大型建築或者有樁基、地下建築物和構築物等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前向房屋安全鑑定機構申請對施工區相鄰房屋進行房屋鑑定,並按照規定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在什麼條件下可申請房屋安全鑑定呢?

房屋安全鑑定

房屋安全鑑定的途徑:

現實當中,因不當使用而對樓宇造成損壞的情況有很多,但因為普通居民樓分屬於不同的業主,因此很難統一協調進行保護,這就為房屋安全埋下了巨大隱患。

市民如對房屋質量鑑定存在疑慮並申請鑑定時,可以通過小區業主委員會,以單幢建築所有產權人的名義向鑑定中心提出房屋安全鑑定申請;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市民也可聯合該房屋所在建築物的所有權利人提出房屋鑑定申請。

在什麼條件下可申請房屋安全鑑定呢?

房屋安全鑑定

房屋安全鑑定還有哪些鑑定範圍?

1、新建或在建工程結構質量檢測鑑定;

2、既有建築物可靠性(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檢測鑑定;

3、建築受災後(火災、雪災、地震、爆炸等)建築物檢測鑑定;

4、工程事故與質量問題技術諮詢;

5、工程事故的現場調查及檢測鑑定;

6、工程加固質量的檢測鑑定;

7、建築物接層、改造可行性評估及檢測鑑定;

8、既有建築幕牆檢測鑑定;

9、建築工程質量司法鑑定;

10、廣告牌及LED屏鋼結構支架檢測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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