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2018年5月15日,根據國家標準管理程序,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2018),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18年第7號)》批准發佈,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新標準實施後
有哪些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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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實施後
將如何提升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
對最高車速和蓄電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裝)要求,不給產品出廠後提高最高車速和整車重量留下空間;還增加了車速提示音,解決了群眾詬病的電動自行車聲音小、速度快,從背後靠近時不能提前預警的問題。
電動自行車的尺寸和重量
為什麼必須加以限制?
新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前、後輪中心距不大於1.25m,車體寬度不大於0.45m,整車重量(含電池)不大於55kg。
主要是考慮近些年,部分“超標車”車體越來越長、越來越寬,重量越來越重,外觀和性能都逐漸摩托化,嚴重擠佔了非機動車道的空間,這類超大車輛極易與其他非機動車以及行人發生碰撞。
同時,如果電動自行車整車重量過重,碰撞時由於衝擊力較大,將給對方造成嚴重的傷害。因此,為確保交通安全,必須對電動自行車長度、寬度以及整車重量加以限制。
電動自行車為什麼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如果沒有腳踏騎行功能,電動自行車在產品形態、動力來源、使用方式等方面就與電動輕便摩托車不存在本質的區別,也就無法納入非機動車管理。
電動自行車為什麼必須提升防火阻燃性能?
2013年至2017年,電動自行車引發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災事故累計達到34起,共造成158人死亡;
2017年12月,北京市朝陽區十八里店鄉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起火事故,造成5人死亡,9人受傷;
2017年9月,浙江省台州市玉環市一群租房因電動自行車電氣線路短路故障發生火災,造成11人死亡,12人受傷。
因此,新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性能提出要求,減少發生火災事故的隱患。
說起電動車
真是帶來了很多方便
但是使用不當
也有很多隱患
路面亂飈車
快遞外賣沒地方停導致亂停放
充電存在火災隱患……
嚴格執行新標準
不合規的產品不能賣
從源頭上不讓超標車流進市場
這是真正管好電動車的第一步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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