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接近尾聲,進入八月,又將有一批新規開始實施,與整個電動車、電池行業息息相關。
一、電動自行車3C認證開始受理
8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3C認證將正式開始實施,整車企業可以向24家公示的正規認證機構提交申請。2019年4月15日後,現行的生產許可證將廢止,沒有取得3C認證的電動車一律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屆時,將有一大批產品質量不達標的企業被淘汰出局。
二、《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實施
在電動車管理方面素有美譽的南寧,最新的《南寧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將於2018年8月1日起實施。《條例》明確表示對電動車以加強安全教育為主,不禁止,不限行!
據悉,南寧的電動車保有量已經達到270萬輛,這項條例的實施,不僅保障了廣大老百姓和商家的合法權益,也打了正在嚴禁電動車的各地政府的臉!南寧用實際行動再次證明,規範管理遠比一刀切來得有效!
三、邢臺市啟動電動車上牌
7月23日,邢臺市公安局召開電動車管理推進會,決定8月1日起,在全市開展電動車上牌工作,包含電動三輪車。此次上牌工程旨在防盜,電動車一旦發生丟失的情況,市民就地報警就能通過物聯網治安管控平臺迅速鎖定車輛位置。
儘管此次上牌不涉及電動車在交通管理方面的認定,但也從側面反映出邢臺政府對電動車的包容開放態度。
四、深圳電動三輪車全面退出
近日,深圳交警發佈消息,深圳快遞三輪車的置換過渡期將於7月底到期,從8月1日起,深圳將全面禁止電動三輪車上路。對於違法上路行駛的,暫扣車輛,處2000元罰款;無證駕駛的,將被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018年以來,深圳交警已經查扣摩托車、電動車多達154870輛,引發社會廣泛爭議。可以預見,一旦嚴查政策落實,深圳近16000臺的快遞三輪車面臨報廢,損失不可估量。
五、動力蓄電池回收新規實施
7月3日,工信部節能司發佈《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採集。《規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管控廢電池非法回收現象。
目前,廢電池回收行業已經成為環保部門的重點盯防對象,“非法”回收廢電池被重罰的事件時有發生,建議終端經銷商不要大量囤積電池,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從宏觀大局看,電動車和電池行業都是向著規範化、制度化方向發展,希望個別採取極端措施的管理者能夠聽取民意,借鑑其它城市成功案例,儘早意識到人民政府該有的職責。
閱讀更多 電動車觀察員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