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崔永元28日公開合同炮轟范冰冰?

蜜桔娛樂

崔永元心裡是有火的,這股火他憋了好幾年,這股火就是電影《手機》,電影《手機》裡,有一個《有一說一》的主持人嚴守一,崔永元覺得這是對他的影射與嘲諷,因為《有一說一》就是《實話實說》的翻版。



在電影中,嚴守一搞外遇,讓崔永元非常敏感,如果換成別人,可能就是一笑了之,但是,小崔自己說有抑鬱症,這就麻煩了,很多事放不下,就如鯁在喉,不吐不快,於是當《手機2》要再拍的消息一傳出來,小崔就受不了了。


小崔懟范冰冰之前,就有過第一波懟過馮小剛,劉震雲,懟的網民看的津津有味,但是,小崔的第一懟,猶如鐵錘錘在棉花上,沒有啥效果,因為馮劉都沒回應,讓小崔很洩氣,本來小崔是戰鬥型選手,愈戰愈勇,但是沒有對手,就萎下去了。

於是小崔又針對了范冰冰,這也是小崔找的邪火,發洩的還是《手機》之火,這次的火力比較猛烈是因為《手機》加第一波沒有打擊到對手,所以兩股火變成一股火,就無所畏懼的幹下去了。

實際范冰冰就是一個工具,是小崔利用她懟《手機2》以發洩心中不滿而已了,根子還是在懟馮小剛和劉震雲,只是小崔沒想明白,他這是在幫忙,《手機2》未拍先火,這可能是小崔沒想到了,或者,陰謀論點說,是不是他們在演戲呀。


韓東言

“小崔”跟當年馮小剛的《手機》劇組都不太對付。懟範,最近已經第二次了。前幾天,範得了一個“國家精神造就者”之類的獎。此獎是大奔與某刊物聯合搞的活動發的一個獎。“小崔”微博點評——一個真敢發,一個真敢領。單從獎項名稱看,確實是令人咋舌。

在這之前,“小崔”懟過馮夫人徐帆評論馮小剛的一條新聞,稱“一個會幹,一個會算”,和懟範的語式基本一樣。

“小崔”還懟過當年那電影的編劇劉震雲及其女兒。

囉嗦半天,其實,“小崔”還是放不下與電影《手機》的心結,他認為電影明裡暗裡地諷刺了自己。這不,《手機2》又來了,還是馮劉範三位搭檔,“小崔”立即開始了懟的模式。只要不犯法,全當一個八卦看吧!反正現在可瞧一眼的事兒挺多的,一會兒就被翻篇。


愛跑步的伍銥銥

看來這次范冰冰真的碰到了公關危機,一直以來,范冰冰範爺,可是天不怕地不怕,前首富王健林的公子王思聰,范冰冰照樣槓上。可這次不同於往日哦,崔永元,何許人也,前央視著名主持人,全國政協委員,關鍵是崔永元在公眾心目中代表著正義。


最近以來,小崔同志連續曝光,先是發微博炮轟范冰冰領“國家精神造就者”獎,諷刺道“一個真敢發,一個真敢領”。不過,這個批評我倒是非常的認可,說范冰冰是“國家精神造就者”,打死我也不相信。


不過這次曝光的疑似范冰冰演出合同,卻好像沒打到最重要的痛點上,是不是崔永元和拍攝方一起炒作這部片子。因為拍攝的《手機2》,片酬稅後一千萬元,對於范冰冰這樣的角來說,真的是不高。


和那些早在2016年被人民日報、央視點名批評的小鮮肉比,他們的片酬動輒一部戲8000萬到1.2億,再加上《如懿傳》被曝光為了請周迅和霍建華,竟然開出1.5億的天價出場費,那范冰冰這點小錢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再說了一部好的電影,有時候票房收入達幾十億,例如《紅海》據說票房收入近40億,那作為演員多拿點也是合適的,若不然,完全讓投資方賺,好像也說不過去哦!


如果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我覺得范冰冰這個合同還是有問題,如果要訂合同,這個一千萬是基數,如果票房收入達到一個數字以後,還可以分紅才科學哦!


其實從2013年開始,中國廣播電視協會就曾發出倡議,要求抵制攀比片酬的不良風氣,事實上,倡議書是沒有任何法律意義的。


不過這些不良風氣,也不是內地獨有的,2014年,李連杰被問片酬的事,曾經不屑的稱:“太低了,2000年我就拿到1000萬美金,按當時匯率相當於8000萬。”


說句實話,無論是批評還是倡議,都沒有用,關鍵是提高人文素養,讓那些爛片子出不了場,讓投資方本利無歸,才能讓公眾真正的享受廉價的美妙視聽,不過,這有點太難了,歐美國家經濟高速發展到這麼多年,他們同樣面臨著這些問題,明星一次演出的片酬,同樣動輒是多少工人幾十年的收入總和。


見怪不怪,其怪自敗!這一次,崔永元連篇累牘的敲打《手機2》和范冰冰,本身就有為此片炒作嫌疑哦!雖然,我和小崔並不熟悉,但其實我還是蠻佩服他的,不過此次的行為,好像有點問題哦!誰都知道,越炒《手機2》就會越紅,票房收入就會越高!


不過,不管如何,明星們,范冰冰也好,其他人也好,還是低調點好,例如上次李晨為了拍范冰冰的馬屁,六位數買了一個小手包的事,還是要少做。



姑且言之

范冰冰我不是很喜歡,但崔永元崔老師,我個人是從心底尊敬他,先說戲子,戲子對社會發展沒有多大意義,有時候還會帶有惡劣的影響!范冰冰的風評也是很差,她和馮小剛剛好是臭味相投,一個願賣,一個反正老婆不反對,總的來說,大部分戲子無情最無義,為了撈錢毫無底線。

相對人品來說,崔老師甩他們一個太平洋,崔老師為了轉基因食品的安全論,(不管對不對),他辭掉風光的工作,自費去考察,可以說好多人做不到,這在古代,是屬於高風亮節一心為公的賢人。

還有我另外想問的是,范冰冰有演技嗎?崔永元老師只不過是實話實說而已,他這個人腦子不會轉彎,就喜歡說實話,但我就是這麼崇拜崔老師,沒辦法!


會飛的山2

什麼獎都可領,不錯。但“國家精神造就者”這個獎什麼部門設立的?你TM代表國家?你們老闆也太託大了!一個戲子能代表什麼?老崔說得不錯,“一個敢發,一個敢領”?真是提者碌碡打月亮不知輕重!月亮地拉屎不知幾斤幾兩!


天馬行空(weng)

孰是孰非,站在看客的角度上來看:內心是支持崔永元老師的!

以前,我們可能只是知道明星的價格高,至於高到哪兒種地步卻不可知曉,往往都是用天價兩字來形容!崔老師的這一組馬賽克圖,真實的向我們揭露了娛樂圈裡的這些孰是孰非!

第一張亮點:稅後!真想不通,從何時起?甲方都這麼有錢了,稅後1000萬,這對於明星來講,不依然是一分錢沒有繳納嗎?

第二張亮點:藝人的化妝師。同樣,也是稅後,而且高達8萬元的佣金居然只是為藝人化妝,不是崔永元老師吐槽,而是這樣的霸王條例,又有誰能接受的了呢?

第三個亮點:餐費!1500元每天的標準,對比200元每天的標準,這個真的想問下范冰冰,你真吃的完嗎?

第四個亮點:大致解釋下來為:明星病了,費用甲方承擔,因為病耽誤工期的,你還不能扣我錢,反而要補給我錢!如果明星因為患病不能繼續拍攝了,乙方公司會再派一個其他的明星來替換,之前你掏的錢不再退還。

看似沒有很大懸念的條例,但是可不可以理解:我如果不想參演了,我是不是可以裝病呢?這樣錢也賺了,面子也有了!

至於第五張,還是自己看吧!

其實這樣的現象並不僅僅侷限於崔永元老師曝出的這一組圖,也不僅僅是侷限於范冰冰!但是這樣的條例,在明星參演的時候,一定會出現在這樣的合同裡,更何況是范冰冰!

娛樂圈,總歸是娛樂!很多節目總會拿明星多麼辛苦多麼辛苦來說事,但這些,對於千萬老百姓來說,又算得了什麼呢?


星爸萌娃

我覺得這種做法很無聊。

他這樣說范冰冰,是想表達什麼?說人是非必是是非之人。是羨慕,是嫉妒,是厭惡,是想出名,還是什麼,我想只有他自己心裡明白吧。

說心裡話,站在公平的角度講,我覺得范冰冰領這個獎還真沒損害的被人的利益。明星嘛,出席公眾場合這是在所難免的,領獎也是必然的。既然這個獎項是被人頒給她的,為什麼她不可以領呢?她領這個獎一沒危害社會,而沒危害別人的權益,為什麼不可以?換個角度想,在那樣的場合,如果別人頒獎給她,她拒絕領,又能說明什麼?又會有人說她是在裝清高等等之類的吧,別人有自己的想法,頒獎領獎就是了,難道還要你開心了?

有些人可能因為一些個人原因,對范冰冰有自己的看法,可是我覺得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人無完人 ,你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喜歡你,正如你不可能喜歡這世界上的所有人一樣。我覺得一般人看不慣別人私下說說就算了,你自己身為一個公眾人物,這樣說范冰冰有意思?是想讓人為你拍手稱快嗎?

沒有誰的成功是容易的,沒有誰的人生是一帆風順的,沒有誰的心是不會痛的。這世界上的人本就活的不容易,管好你自己就夠了,何必對被人指指點點呢?我覺得如果是上升到國家利益,百姓利益的事情我絕對支持你抨擊不公平,不道德的事情。可是你這樣的做法,覺得有意義麼?


歲月靜好說

公眾人物發表罵街式言論,我也只能說: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的有教養。

至於社會現象,諸如演藝圈,諸如轉基因爭議,我覺得口誅筆伐之前,是不是應該先討論這些事情是否合乎規則,是否合乎科學規律,而不是直接扣上道德的大帽子,以德律人。說白了,就是是否合法。那些口口聲聲為民請命,煽動民粹,佔據道德制高點的,我想先問問,你的所作所為合法嗎?

就範冰冰這個事情,你崔永元,不敢也撼動不了整個演藝圈的根基,所以,只能借大眾情緒出出自己私人的怨氣,我覺得也很男人了,既然這麼男人,我期待你後面的繼續表演,希望有一天,你能改變演藝圈,甚至改變這個國家。

實話?呵呵,沒有什麼實話不實話的,對個人而言,只有愛聽和不愛聽的話,對群體而言,只有合法和不合法的話。所謂的實話,誰來證明?你崔永元?


WhiteZera

范冰冰的哥們兒馮小剛,得罪了崔永元。最關鍵的是,崔永元是個敢講話的名人。我也是很敢講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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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龍江紅塵情歌創作人

我是老田,我來答。首先,很佩服崔永元孤軍奮戰的勇氣,但小崔這種做事委實欠妥,而且顯得侷促、狹隘,沒有肚量。


在演藝圈,演員,尤其是明星身價或者說片酬居高不下這是事實,所謂明星大過天價亦是整個社會價值衡量體系的倒錯。范冰冰只是其中比較明顯的一例。

這一演藝明星價值誇大的現狀近幾年或很長一段時間內,肯定會有相關部門或工會、協會等介入,否則肯定會失衡。


相比之下,央視前主持人崔永元炮轟了馮小剛和劉震雲,說兩人是渣子,後來再次怒斥范冰冰不夠資格領取國家精神造就者獎,並曝光其簽約合同。本月28日,也就是今天公開怒斥:“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爛。”


崔永元這種說法看似中肯,看似意見領袖,但卻有公報私仇之嫌。進一步分析,不管事實真相如何,至少有一點是肯定的,崔永元此語對范冰冰構成人格侮辱,而私自曝光合同一事恐將有悖法律。


所以說,崔永元此舉看似贏得民心,實則方法失當,令自己的公眾形象已然淪為方舟子的偏執之境,至少降低到同一級別同一檔次。

但凡事皆有成本皆有利弊,如果此處唇齒之爭能讓明星身價降下來,演藝圈發展更理性的話,亦不失一次天大的好事。

還有一點我想說的是:崔永元能輕易拿到范冰冰的合同,究竟是事出有因,還是個中另有玄機?幾者是否構成聯手炒作卻也委實另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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