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工作人員沒收的充電寶,最後都去哪兒了?

談客說

嚴查充電寶上飛機不是矯情而是為了安全!

充電寶在飛機上發生的安全事故

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

①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時,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不能託運。

②充電寶額定能量≤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 ③100Wh

④額定能量>160Wh嚴禁攜帶

⑤未標明額定能量,也不能通過標註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嚴禁攜帶。

⑥在飛機飛行過程中,禁止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

⑦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機場是扣留充電寶,而不是沒收充電寶

機場是沒有權利沒收充電寶的,但是他有權利不讓不合規的充電寶跟隨你上飛機,因此在安檢的時候,你必須作出選擇:

第一種是直接遺棄

第二種是你可以暫存在機場

,機場可以免費讓你存兩天,超過兩天以上就要收取保管費,讓機場開具保管收據;

第三種是選擇讓機場,直接將充電寶快遞給你,但機場要收取快遞費跟服務費。

由於機場的服務費高昂,所以一般的旅客都是選擇第一種:直接遺棄。

旅客遺棄的充電寶到了哪裡?

機場對旅客遺棄的充電寶會集中的處理,具體的處理方式不得而知。

但是我們經常可以在網絡上看到看到非常低價的充電寶在銷售,而且賣家宣稱是來自於機場沒收的。所以我想我們應該明白,機場是如何來處理這些充電寶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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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道手記

有人曾經調侃:“如果在離開機場時沒有裝上十幾個火機,感覺自己飛機票都白買了。”其實除了打火機是
明令禁止攜帶的物品以外,充電寶也不能攜帶。但是,這些被丟棄的物品究竟進了誰的口袋?

充電寶為啥被丟棄?

“不允許帶上飛機的充電寶只有兩種特殊情況,一種是功率超標,一種是‘三無’產品,也就是沒有標註產品信息。”

另外,乘客每人多帶的充電寶個數不超過兩個。並且必須隨身攜帶,不能將充電寶放在托運行李中。必須處於關閉狀態。

那麼被禁止的充電寶去哪裡了?

1.當你的充電寶被告知不能攜帶時,或者由送行的人員拿走,或者由專人放在失物招領處,當天處理掉

,畢竟這種東西堆放一起容易出事。

2.接著將有專門的公司做統一無公害處理。當然按照機場的說法就是回收的充電寶經拆解,其中的鋰電池將再次回收使用。具體是不是這樣操作就不得而知了。

不過雖然說詞是這樣,但是在網上還有這種舊充電寶售賣,而且是大量,一個貴則二三百元的充電寶,卻只賣15元,甚至10元一個還包郵。而且據留言買家說,有些充電寶上,都貼著帶有航班號和日期的小標籤。

就像打火機一類便宜的,就放在一處由出站旅客自行帶走,當然有好的,比如Zippo,這個就不知道去哪裡了。


諸葛一點通

在機場過安檢的時候。這三樣東西最容易被攔截:打火機,大容量充電寶,超量化妝品。不能隨身帶上飛機,要麼選擇寄存,要麼快遞。往往多數人覺得不值錢沒必要,便遺棄在了機場。


好多人都有一個疑惑,這些東西到底去哪了?

小文子,雖然經常坐飛機,但是也不知其去向,作為一個正義感爆棚的公民我覺得調查此事。

前幾天瀏覽某寶時發現,網上有售賣機場遺棄的充電寶。價格異常親民,10-20元不等。銷量火爆。這就讓很多人感到了不滿,我們的合法財產竟然成了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因為對遺棄物品的去向一直心存的疑惑,反而成了店家的賣點。

記得有次我旁邊有個機場工作人員,閒聊時提及了這些物品的去向,工作人員聲稱“別看著是旅客遺棄的物品,無論安檢人員還是機場工作人員,或者清潔工,都不能隨便拿”,具體去向他們也不知道,只說隔兩天這些東西就會被車拉走,說是捐給慈善機構,我也納悶什麼慈善機構會需要大量的充電寶?難不成捐給偏遠災區的孩子照明???這就不得而知。

或許被某些人通過特殊渠道變賣了,也可能真的捐給了貧困地區,我們都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認的一點,人們想當然的認為沒收的物品進入工作人員的口袋是錯誤的,如果是你,你會願意冒著風險去拿十幾塊錢的充電寶嘛?

我是小文子,一個愛分享的空姐。


空姐小文子

其實,你的充電寶可以不被沒收的:你可以臨時寄存在機場,回來再拿,而且不超過規定期限是不需要付費的。當然,如果你硬要不按規定來,只有被沒收了。沒收後會保存一段時間再由公司“統一”處理。


天上無人間

來普一下法,並不是所有的充電寶帶上飛機,超過容量的才不允許帶,而且機場工作人員也無權沒收我們的充電寶,他們只能暫時代為保管。

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嗎?

之前有傳聞說民航局出了新的規定,說禁止登機的遊客攜帶充電寶,這是謠言,而且恰好相反,充電寶要帶上飛機的話,一定要隨身攜帶,而且不能超過一定容量,這個由民航局下發的《關於加強旅客行李中鋰電池安全航空運輸的通知》可以得中,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不能託運,只能隨身攜帶,而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備有電池僅限帶2塊;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隨身攜帶,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機場工作人員有權沒收我們的充電寶不予歸還嗎?

看到很多評論說有機場工作人員沒收了充電寶後自己拿去用了或者拿去賣、拿去捐獻給慈善機構了,這樣做是違法的。因為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我們購買了充電寶後,就擁有了充電寶的所有權,它屬於我們的私人財產,其他人不能未經我們的同意處分我們的充電寶。

因此,即使我們違反了機場的規定,不能把超過容量的充電寶帶上飛機,那機場的工作人員也只能暫時幫我們保管充電寶,而不能私自處置,要等我們回來拿,當然,如果充電寶一直長時間都沒有人回來拿,這個時候機場才有權自行處置。


李欽宇

關於充電寶去向,機場登機入口安檢有明確的規定,充電寶二種情況不能攜帶,一種是功率超標,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能大於160Wh,即20000mA以上,一種是三無產品,沒有標註產品信息,沒有經過專業檢測,無安全保障的產品。怎樣處理,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為例,這些不能攜帶上機的充電寶,有條件的可以帶回或寄存,按規定時間取走。按期未取走或當時丟棄的只能由安檢部門統一保管,機場任何工作人員不得拿走私用,更沒有罰沒一說。最後交給專業公司統一拆裝分解處理,有些還可再利用,當然省份機場處理辦法也有不同。


恬淡虛無342

高於20000mAh容量的移動電源都不允許帶進飛機。一般被沒收的移動電源又被機場批量贈送給了慈善機構,或者是被一些公司回收了。


大熊貓影視基地

按民航局的有關規定,充電寶額定容量不能大於160wh,凡是發現超標違規的充電寶都會被攔下,處理方式有以下三種:

1、家人帶回2、快遞 3、丟棄

包括打火機和化妝品等產品,機場一般都會當天處理,不會堆放。 但除了家人帶回和郵寄的還剩下丟棄的充電寶,一般都有機場自行處理了,就中國的社會關係而言,能夠處理這些東西的人一般都是多少有點能耐的,大家都懂,所以說就出現了地攤或者網購有人說是機場丟棄原價幾百的充電寶,現價50出售。

個人覺得,首先買東西一定買正規產品,尤其電子設備,第二就算遇到這種不讓帶的問題郵費才多少錢啊,算算哪個更划算。


儲能材料

沒有沒收這一說吧,都是自己不能攜帶、又沒有出去寄存,而自己拋棄的。只要不是管制物品,不會被沒收,可以選擇:交給送行人員帶走、自己出去找地方寄存、自己聯繫快遞發走、主動扔進廢棄物箱,或者帶著自己的物品退出安檢通道。


用戶54929023998

機場沒收旅客東西不需理由。大慨是一九九五年我在烏爾木濟機場邊買了一把漂亮的小刀,放在行李箱中託運也不行。強行收下,說下次回來再拿走。我不新疆人還能回去嗎。沒收到工作人員口袋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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