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月前,央行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銀行保監會、證監會、外管局四部委聯合發文,正式推出《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下稱《意見》)。
《意見》發佈之後,各大媒體都進行了解讀,這裡小8不做贅述,今天,主要聊一聊相比之前的意見稿到底發生了哪些變化?
小8認為,變化主要有2個:
①堅持大原則不放鬆,並且有所強化。
資管新規的監管態度是“去槓桿、去剛兌、去通道”,也就是堅持大原則不放鬆。這在2份文件中是能夠體現出的:
意見稿中的表述:堅持有的放矢的問題導向,重點針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多層嵌套、槓桿不清、套利嚴重、投機頻繁等問題,設定統一的標準規制,同時對金融創新堅持趨利避害、一分為二,留出發展空間。
正式稿中表述為:分類統一負債和分級槓桿要求,消除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加強監管協調,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功能監管。
很明顯,意見稿的標書中還留有一定的空間,但在正式稿中是做了強化的,也就是堅持大原則不放鬆的前提下,表明了監管層“去槓桿、去剛兌、去通道”的決心。
②過渡期延長到2020年底
正式稿中最大的變化在於“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到2020年底”,《意見》表示,過渡期為本意見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底,對提前完成整改的機構,給予適當監管激勵。這對於市場平穩,力保金融機構有充足的調整時間和轉型時間有著巨大作用,當然,對於A股市場也必然會形成短期利好,有助於權益市場的企穩。
還有就是,相比徵求意見稿的要求,正式稿允許金融機構在過渡期內發行老產品對接未到期資產。但要求就是,要嚴格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有序壓縮遞減,以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
整體來說,本次正式稿的下發,相對於意見稿來說大方向變動不是很大,但對於行業穩定及發展卻起到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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