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變化!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降低對你影響多大?速看!

日前,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發佈《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將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

各地區2016年出臺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範調整。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各地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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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可為企業減負約300億元

事實上,在今年4月份,住建部就宣佈了將降低企業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延期等相關政策措施。所以,此次三部門聯合發佈的《通知》也意味著政策的實際落地。

4月9日,住建部計劃財務與外事司司長張興野在國務院例行政策吹風會上表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減輕企業負擔,要求大力降低實體經濟成本,大幅降低企業非稅負擔。2016年,住建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規範和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2016年5月1日起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暫時按兩年執行。文件印發以後,全國的繳存比例上限全部規範至12%以內。

據張興野介紹,為了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決定,住建部擬採取的主要措施有四項:一是將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長兩年,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二是切實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限。三是擴大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浮動區間。四是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緩繳的審批效率。通過以上這些措施,

預計2018年可以減輕企業負擔約300億元。

對廣大職工影響多大?

同時,張大偉也指出,部分企業更希望通過少繳納養老保險、社保費用從而減少企業開支,獲取更多的利潤,而一般企業不會減少繳納公積金,“公積金減少則意味著工資減少,那企業直接和員工協商降薪就行了。”在他看來,一般企業並不會這麼做,降薪也會直接降低企業的人才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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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防止違規提取公積金

用於炒房投機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公安部四部委近日發佈《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

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通知》要求,規範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 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

  • 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提取。

  • 各地要按照上述要求,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當地政策的規範調整工作。

《通知》還強調,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 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併轉移。

  • 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

  • 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 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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