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增两种模式 降低政府采购价格

江西新增两种模式 降低政府采购价格

实施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发挥规模优势

据介绍,自2015年起,省财政厅对通用类计算机设备试点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充分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降低采购价格。

统计显示,2015年省级预算该类设备6661万元,实际采购价553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125万元,节约率达16.8%;2016年,省级该类设备预算4526万,实际4014万,节约512万,节约率达11.3%;2017年,省级该类设备预算4611万,实际4072万,节约539万,节约率达11.7%,节约效果明显。2018年第一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价格,同等配置相比低于其他省份近12.71%。

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测服务

据介绍,省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平台引入第三方机构—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对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10大类通用类电子商品进行市场价格监测。据统计,2017年电子平台10类产品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实现了借助市场价格监测手段控制高价采购问题。我省采购价格在全国处于合理区间水平,此举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各种政府采购模式是否能有效落实,政府采购价格是否得到有效降低,关键要加强对采购人的督导。为此,省财政厅督促采购人应当合理制定采购需求,有效控制采购价格。要求采购人应当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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