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鎮原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屯字中隊執勤民警在S303線171km處巡邏發現,甘M23***號大型普通客車涉嫌超員。經查,該車核載人數為35人,實載人數為39人,駕駛員王某對其超員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駕駛員王某某駕駛證記6分,罰300元。
鎮原交警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拒絕超員、超速、飲酒駕駛,安全文明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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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7 05:44:51 鎮原交警微發佈
2018年5月25日,鎮原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屯字中隊執勤民警在S303線171km處巡邏發現,甘M23***號大型普通客車涉嫌超員。經查,該車核載人數為35人,實載人數為39人,駕駛員王某對其超員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對駕駛員王某某駕駛證記6分,罰300元。
鎮原交警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拒絕超員、超速、飲酒駕駛,安全文明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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