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可以要求財產分割嗎,分居時單方的收入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yunyaling1987

婚內財產一般不能分割,但是在某些條件下,可以申請分割。通過

下面案例簡單說明。

案例

小張在結婚後,跟隨自己丈夫打拼做生意。漸漸地,經過多年的積累,夫妻兩人積累下一些資產。可是此時的小張,發現了丈夫的不忠。首先是,夫妻兩人經營店鋪的經營款經常莫名的失蹤,其次是自家的一套房產被丈夫擅自抵押貸款。

後來,經過小張的調查,原來,丈夫有了外遇。

這些經營款,被丈夫偷偷拿出,轉到了第三者的名下。房子的抵押款也被拿去揮霍。

此時的小張,一方面不能痛下決心離婚,但是又擔心屬於自己的財產被丈夫全部私吞揮霍,最後落得人財兩空。

面對丈夫這種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小張想到了分割財產。

律師說法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財產為共同財產,一般不能分割。

但是,對於不離婚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司法解釋也有專門的規定。夫妻雙方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只有兩種情形才可以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 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這兩種情況下,在不損害其他債權人正當的利益情況下,可以請求法院分割財產。上述小張的丈夫行為,滿足條件,可以要求分割。至於分居期間的財產,只要在婚姻存續期,依然屬於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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