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團從日本“夾帶”價值60萬元的萬寶路電子煙煙彈,五人因非法經營罪被批捕

電子煙作為新生事物,很快受到人們的追捧。與此同時,電子煙被納入菸草監管,需要有經營許可才能進入市場買賣。但是也有不少人瞄準了這個商機,通過自行從國外購入,逃避了海關監管和稅收監管,成為微商自行買賣。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人肉代購”……

组团从日本“夹带”价值60万元的万宝路电子烟烟弹,五人因非法经营罪被批捕

■萬寶路煙彈資料圖

組團:“因材”分工

2017年12月,張明看到身邊的朋友都開始流行抽電子煙,而且聽他們說電子煙在國外買要便宜很多。於是,張明思量了一番發現,如果自己去國外買回來再加價賣出去的話,雖然利潤不高,但是量大的話,還是可以賺不少錢的。

為此,張明還特意去看了關於出入境可攜帶的菸草製品的規定,發現一個人只能帶5000元的煙彈。如果是一個人跑一趟,根本賺不了錢。但是張明很想把這個事情做成做大。

於是,張明把親戚、朋友、朋友的朋友,所有認識的人都考慮了一遍,發現小鵬和劉琺兩個人最合適不過了。其中,劉琺自營著一家物流公司,平時也幫助其他的商家提供國際物流運輸、報關稅等業務。

另一邊,小鵬因工作之餘的空閒時間較多,而且素來就愛旅遊。在此之前,小鵬還跟張明說,自己辦了某航空公司的會員卡,該公司有一項會員福利,就是積累的飛行里程數達到一定數額後,可以免費從經濟艙升級到頭等艙。

於是,張明找聯繫了小鵬和劉琺,並對二人說明了自己的想法。劉琺答應了,並承擔報關、物流等方面的工作。而小鵬想著,雖然出差挺辛苦的,要經常往國外飛,但是這樣一趟來回,住宿和路費可以報銷,相當於免費出去玩一趟,不僅有收入,還可以享受頭等艙服務。所以,小鵬就答應負責採買。

“夾帶”入關逃避監管

之後,三人開始商量出國採買的計劃。最終確定為,三人各出資20萬元,張明聯繫好國外的賣家後,小鵬去國外跟賣家談價格並當面清點收貨。而前面兩個人完成工作後,由劉琺負責報關,將煙彈從國外運回國內。

方案確定後,三人就開始實施了。

2017年12中下旬,小鵬按照商量好的,帶著三人共同籌備的60萬元起身去了國外。與賣家見面後,小鵬跟對方談妥了單價為萬寶路煙彈每條240元人民幣,並確定購買了四種口味的萬寶路煙彈,共2500條。之後,小鵬給賣家提供了一個日本B某公司的地址,讓對方將煙彈運至此處。

日本B某公司老闆系小鵬的朋友的公司,主要經營食品保鮮盒業務。待煙彈運到該公司後,劉琺則聯繫其日本朋友幫忙將煙彈包裝成家用保鮮盒,並混在該公司進入上海的保鮮盒集裝箱內,以保鮮盒的名義報關運回。

貨物運到上海後,劉琺以進口保鮮盒的清關手續將煙彈提了出來,之後聯繫了貨運公司將煙彈運回自己公司的倉庫儲存。

利益牽引陷囹圄

與此同時,張明則聯繫到了一個叫侯林的買家。侯林跟張明說不管有多少貨,只要是煙彈他都要。雙方談定的單價為每條280元,張明算了一下,發現除掉人工、關稅、運輸等費用,還有錢賺。於是,貨品一清關運出後,張明就聯繫了侯林,讓他來提貨。

剛開始時,沒什麼人聯繫侯林要買菸彈。但是這一兩年,他發現經常有人時不時問他一下,是否有煙彈出售。等對方付錢買菸彈後,侯林就讓僱來的小勇通過快遞的方式寄給對方。於是,侯林就開始做起了電子煙桿及煙彈的生意。而此次,小鵬採買回來的煙彈的口味和數量均是侯林提前預定的。

2018年3月,侯林到達張明提供的拿貨地址,當面點清煙彈數量,確定這批貨正是自己預訂的那些。之後,侯林便指揮貨運公司的人將煙彈搬到自己的車上。

而此時,公安民警及菸草專賣局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將他們抓獲,並繳獲電子煙彈2500條。除此之外,還在侯林的租賃的倉庫內和小勇駕駛的車內共查貨電子煙彈560條。

2017年5月20日,國家菸草專賣司在《關於加強菸草專賣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加熱不燃燒捲菸,本身就是菸草製品,沒有改變菸草的本質屬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將該類產品納入監管範圍,對屬於原料是菸草的加熱不燃燒產品,要依法查處。”

即把電子煙彈作為菸草製品納入監管範圍,沒有菸草專賣許可禁止銷售。

本案中,承辦檢察官認為,張明、小鵬和劉琺三人以經營牟利的目的從國外購入煙彈,其中已對本案中萬寶路品牌煙彈進行了鑑別,故作為菸草製品,行為人最起碼應持有菸草專賣許可證。而此三人均不持有菸草專賣許可證,卻擅自在境內批量銷售,故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另外,侯林及小勇在沒有經營許可的情況下,私自銷售,其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

近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上述五人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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