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团从日本“夹带”价值60万元的万宝路电子烟烟弹,五人因非法经营罪被批捕

电子烟作为新生事物,很快受到人们的追捧。与此同时,电子烟被纳入烟草监管,需要有经营许可才能进入市场买卖。但是也有不少人瞄准了这个商机,通过自行从国外购入,逃避了海关监管和税收监管,成为微商自行买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肉代购”……

组团从日本“夹带”价值60万元的万宝路电子烟烟弹,五人因非法经营罪被批捕

■万宝路烟弹资料图

组团:“因材”分工

2017年12月,张明看到身边的朋友都开始流行抽电子烟,而且听他们说电子烟在国外买要便宜很多。于是,张明思量了一番发现,如果自己去国外买回来再加价卖出去的话,虽然利润不高,但是量大的话,还是可以赚不少钱的。

为此,张明还特意去看了关于出入境可携带的烟草制品的规定,发现一个人只能带5000元的烟弹。如果是一个人跑一趟,根本赚不了钱。但是张明很想把这个事情做成做大。

于是,张明把亲戚、朋友、朋友的朋友,所有认识的人都考虑了一遍,发现小鹏和刘珐两个人最合适不过了。其中,刘珐自营着一家物流公司,平时也帮助其他的商家提供国际物流运输、报关税等业务。

另一边,小鹏因工作之余的空闲时间较多,而且素来就爱旅游。在此之前,小鹏还跟张明说,自己办了某航空公司的会员卡,该公司有一项会员福利,就是积累的飞行里程数达到一定数额后,可以免费从经济舱升级到头等舱。

于是,张明找联系了小鹏和刘珐,并对二人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刘珐答应了,并承担报关、物流等方面的工作。而小鹏想着,虽然出差挺辛苦的,要经常往国外飞,但是这样一趟来回,住宿和路费可以报销,相当于免费出去玩一趟,不仅有收入,还可以享受头等舱服务。所以,小鹏就答应负责采买。

“夹带”入关逃避监管

之后,三人开始商量出国采买的计划。最终确定为,三人各出资20万元,张明联系好国外的卖家后,小鹏去国外跟卖家谈价格并当面清点收货。而前面两个人完成工作后,由刘珐负责报关,将烟弹从国外运回国内。

方案确定后,三人就开始实施了。

2017年12中下旬,小鹏按照商量好的,带着三人共同筹备的60万元起身去了国外。与卖家见面后,小鹏跟对方谈妥了单价为万宝路烟弹每条240元人民币,并确定购买了四种口味的万宝路烟弹,共2500条。之后,小鹏给卖家提供了一个日本B某公司的地址,让对方将烟弹运至此处。

日本B某公司老板系小鹏的朋友的公司,主要经营食品保鲜盒业务。待烟弹运到该公司后,刘珐则联系其日本朋友帮忙将烟弹包装成家用保鲜盒,并混在该公司进入上海的保鲜盒集装箱内,以保鲜盒的名义报关运回。

货物运到上海后,刘珐以进口保鲜盒的清关手续将烟弹提了出来,之后联系了货运公司将烟弹运回自己公司的仓库储存。

利益牵引陷囹圄

与此同时,张明则联系到了一个叫侯林的买家。侯林跟张明说不管有多少货,只要是烟弹他都要。双方谈定的单价为每条280元,张明算了一下,发现除掉人工、关税、运输等费用,还有钱赚。于是,货品一清关运出后,张明就联系了侯林,让他来提货。

刚开始时,没什么人联系侯林要买烟弹。但是这一两年,他发现经常有人时不时问他一下,是否有烟弹出售。等对方付钱买烟弹后,侯林就让雇来的小勇通过快递的方式寄给对方。于是,侯林就开始做起了电子烟杆及烟弹的生意。而此次,小鹏采买回来的烟弹的口味和数量均是侯林提前预定的。

2018年3月,侯林到达张明提供的拿货地址,当面点清烟弹数量,确定这批货正是自己预订的那些。之后,侯林便指挥货运公司的人将烟弹搬到自己的车上。

而此时,公安民警及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将他们抓获,并缴获电子烟弹2500条。除此之外,还在侯林的租赁的仓库内和小勇驾驶的车内共查货电子烟弹560条。

2017年5月20日,国家烟草专卖司在《关于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加热不燃烧卷烟,本身就是烟草制品,没有改变烟草的本质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将该类产品纳入监管范围,对属于原料是烟草的加热不燃烧产品,要依法查处。”

即把电子烟弹作为烟草制品纳入监管范围,没有烟草专卖许可禁止销售。

本案中,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明、小鹏和刘珐三人以经营牟利的目的从国外购入烟弹,其中已对本案中万宝路品牌烟弹进行了鉴别,故作为烟草制品,行为人最起码应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而此三人均不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却擅自在境内批量销售,故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另外,侯林及小勇在没有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销售,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上述五人批准逮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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