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明縣紀委通報3起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東明縣劉樓鎮呂莊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呂皮昌等2人違規套取鎮財政資金、截留群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款等問題。2016年7月,呂皮昌和呂莊行政村村委會會計呂政權以“大隊部建設款”名義從劉樓鎮財所套取資金,賬外列支,用於償還墊支招待費、紅白事款和建設大隊部拖欠工資;2015年至2017年,呂莊行政村違規截留群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款,計入村賬目,用於列支辦公費土地平整等支出;2008年以來,呂莊行政村以“宅基地費”名義收取群眾費用,賬外列支,用於修橋、挖溝、建設文化廣場以及衛生費、辦公費等支出。上述問題,呂皮昌、呂政權負主要責任。此外,呂皮昌還存在扶貧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違規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近親屬辦理低保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劉樓鎮紀委給予呂皮昌、呂政權撒銷黨內職務處分。針對呂莊行政村截留群眾地力補貼款問題和呂皮昌優親厚友為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近親屬辦理低保問題,東明縣紀委對劉樓鎮政府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給予劉樓鎮時任民政助理員範子平黨內警告處分,東明縣監委給予呂莊行政村包村幹部楊紅傑行政警告處分。

東明縣長興集鄉王小臺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建軍等3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賄問題。長興集鄉劉小臺行政村黨支部書記劉作福、高莊行政村黨支部書記高懷仁和李建軍三人在任長興集鄉9號村臺指揮部成員期間,以徵地、清障工作中出力辛苦為由,以阻撓施工為手段,向9號村臺承包方東明魯澤航利建築有限公司和施工方索要好處費,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東明縣紀委給予李建軍、劉作福、高懷仁開除黨籍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焦園鄉規劃辦副主任李玉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以為李建軍三人介紹施工方為由,向李建軍三人索要介紹費,違反廉潔紀律。依據2016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東明縣紀委給予李玉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東明縣沙窩鎮謝寨行政村黨支部委員兼西謝寨自然村負責人代春所等2人未經調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盲目制定扶貧項目實施方案問題。2016年,沙窩鎮謝寨行政村西謝寨自然村魚塘扶貧項目實施方案制定前期,該村沒有充分徵求群眾意見,沒有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盲目制定方案內容,導致項目無法按照方案要求順利進行,而且項目實施後未達到預期收益,貧困戶分紅未達到預期目標。代春所作為西謝寨自然村負責人,對此應負主要責任;該村包村幹部李衛華,對扶貧項目監管不嚴,對此應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東明縣監委給予李衛華警告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東明縣紀委給予代春所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建議沙窩鎮政府調換西謝寨自然村負責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