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到超市購買商品投訴“過期”,男子被懷疑調包惡意索賠

來源 掌中九江—潯陽晚報

湖南人符某在瑞昌一家超市買了3包火腿腸,不久後便打“12315”電話投訴聲稱有火腿腸過期並索要賠償,在調查過程當中,符某的反常行為引起了工作人員的注意,一度懷疑符某的投訴涉嫌詐騙,經過調查,最後的真相卻出人意料。

幫朋友到超市購買商品投訴“過期”,男子被懷疑調包惡意索賠

(圖片源於網絡)

5月17日,瑞昌市公安局賽湖派出所接到瑞昌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瑞昌市監局)的報警求助,稱在執法時發現一條涉嫌詐騙的線索,需要公安機關協助核查。

據瑞昌市監局工作人員介紹,當日15時,符某在瑞昌市城東陽光小區一家超市買了3包“雙匯”牌火腿腸,並稱有火腿腸過期,便打12315投訴。瑞昌市監局的工作人員接到舉報電話後,立刻趕往符某所說的超市展開調查。在現場,超市一方卻堅稱店裡不可能有過期的火腿腸。令人疑惑的是,超市的工作人員還說該品牌火腿腸近期只進了10包,而根據超市的銷售記錄,可以肯定符某也是近期唯一購買火腿腸的人,按理說符某買了3包後,店裡應該還剩下7包,但是超市的貨架上卻還有9包火腿腸。

在投訴中,符某一開始還堅持索要賠償,而看到工作人員到場後,符某漸漸變得有些不太願意配合調查了,而且等工作人員做完訊問筆錄後,也不再提賠償的事就想離開現場。看到符某的這些反常行為,瑞昌市監局的工作人員聯想到現在一些“職業打假人”動輒成千上萬的高額索賠,加上符某又是外地人身份,工作人員認為符某可能涉嫌調包詐騙,於是,立即撥打當地派出所的電話求助。

面對到場的民警,符某稱自己是湖南人,被公司安排在瑞昌從事食用油的市場推廣工作,住在瑞昌城西某酒店。聽了符某的敘述,在場的民警心裡卻起了疑惑:買到過期食品打電話投訴這看起來很正常,可一個外地人住在城西,為何要特意從城西跑到城東的超市來買火腿腸?

之後,警方調取了事發時的監控,發現符某到超市之前,曾有兩名男子在超市擺有“雙匯”火腿腸貨架處逗留了一段時間,兩個男子離開幾分鐘後,符某就獨自一人徑直來到超市購買了3包火腿腸,買完後離開超市就一直打電話。

面對監控錄像,符某這才交代,因為常駐瑞昌,他與“金鑼”牌火腿腸廠家業務人員張某輝熟識,當日中午,符某、張某輝及“金鑼”牌火腿腸瑞昌經銷商孫某等人一起吃飯,張某輝稱城東陽光小區邊某超市內有過期的“雙匯”牌火腿腸,要符某幫忙去買過期的火腿腸,然後打“12315”電話投訴。張某輝告訴符某,自己的“金鑼”牌火腿腸就曾被人這樣投訴過,結果被罰。

符某說,當天他們吃完午飯後,張某輝騎著車帶著他和經銷商孫某到城東陽光小區附近停了下來,先是張某輝和孫某兩個人一起到事發超市賣火腿腸的貨架處呆了幾分鐘就出來了,隨後符某一個人來到超市買了3包火腿腸以及香菸等物就出了超市。在超市門口,符某打電話給張某輝,請示接下來怎麼做,張某輝就告訴符某,吃掉半根過期的火腿腸,吃完就打“12315”投訴,於是,符某就按照張某輝的交代做完了這些。

瞭解到這些情況後,當班民警和帶班領導立刻就此案進行了分析。根據市監局工作人員的介紹,超市如果售賣過期產品,一般都要處以高達萬元以上罰款,如果符某瞭解到這一點,購買過期火腿腸後以此要挾店方索要高額賠償,如果達不到自己的要求又威脅打電話到相關部門投訴,其行為就涉嫌敲詐勒索,但是符某在購買火腿腸後,就直接撥打了“12315”投訴電話,也未向店方要求高額索賠,所以也談不上有敲詐勒索的行為。如果符某購買火腿腸後,將火腿腸掉包,用過期的火腿腸向超市索要賠償,其行為就可能涉嫌詐騙,但是通過多方調查,基本可以排除符某存在掉包行為,而且符某是買了商品後立即就電話投訴,其主觀目的顯然不是為了索賠。

通過調查,警方認為僅僅憑現有證據,符某的行為既不涉嫌敲詐勒索,也談不上有詐騙等其他違法犯罪事實。基於此,民警向瑞昌市監局工作人員表示,符某的行為公安機關目前還不便介入。而瑞昌市監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會找到張某輝及孫某進一步瞭解情況,案件還將繼續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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